消息来源:百度贴吧
发表日期:2013-07-11
我们母子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莫仁嘎查的牧民,我的名字是陶格图其其格曾用名(敖登)身份证号是:152825197506252123。我儿子叫奇龙曾用名(奇毛东)身份证号是:152825199401052116。 我们反映: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乌拉特中旗农牧业局、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乌拉特中旗畜牧局、新忽热苏木人民政府、莫仁嘎查、奇永亮(退伍军人)有工作,具体什么工作不清楚,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有犯罪前科据了解其现在还在保释期间(保释人是当时苏木书记同木乐现任民政局局长)。我们反映以上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个人滥用职权,违法违规的将本属于我们的草场私自划分、流转、占用乱开假证,并将征地款几百万元私吞而我们没有得到一毛钱。有关草场补偿等问题,以上这些单位没有一个人通知我们,因此使我们的生活遭受了非常大的影响,有草场却没有使用的权利,剥夺了我们母子的财产权,知情权等。从2005年开始我们一直找上级领导反映此事一直没人管没人问,直到现在我们已将他们所有违规违法的证据收集起来,才发现各种合同都存在造假带签等问题,很多补偿款来路不明,合同书也不是正规的。因此我们从当地开始上访一直上报到中央,中央也下达了文件给予解决,但是我们当地的领导一直在拖延我们,没有诚心诚意的处理此事,让我们去法院起诉。因为那个草场的经营权证是政府等部门下发的我们没有信心和勇气和政府打官司。 事实和依据:1998年我们母子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分得草场8482亩,2001年母亲与父亲离婚,当时没有谈到草场和分割草场等问题,只将我的抚养权变更在了母亲名下。2004.2005年苏木和嘎查将我们(099号)草场分为两户,分别为(99-1)、(99-2)。2005年草场被加拿大金矿征用,(99-1)征地1530亩,补偿款计317000元。(99-2)征地819亩,补偿款294000元,后来苏木和农牧业局给中央汇报的红头文件上写的是(99-2)征地819亩,补偿款169000元。他们的合同上面没有提出一亩多少钱征用与征用多少亩,如果按照(99-2)的合同来说一亩地为358元,而(99-1)的却为一亩地206元一块地的价格为什么会不一样?2006年母亲听人闲谈了解了草场被征用的事实,就回去找苏木等地方政府要求给予补偿款,地方政府人员态度强硬多次将我们母子辱骂出门。后来母亲到法院起诉,经调解将我的抚养权变更在了父亲名下,由父亲使用草场,给母亲使用费计25000元。当时母亲不知道草场已经被分割,而且父亲和法院调解人员也没有提起草场的征用等问题,所以母亲被骗与其达成调解。2010年父亲突发脑溢血丧失思维与行为能力,由其第二任老婆图娅照顾。2012(99-2)再次征用草场760.5亩,补偿款计1996312元。因此奇永亮在保释期间和政府工作人员勾结将补偿款领走。后怕上级部门调查,所以将草场流转给了白俊梅。在苏木和农牧业局汇报的红头文件上,没有提我们母子反映的事情,反而还是偏袒奇永亮等人,歪曲事实。这些年因为找个公平公道,我们母子没少受到工作人员的辱骂和冷眼,连法院庭长都替别人说话在旗长办公室还拿06年的调解文件批判我们。我们母子为了公平公道走了多少冤枉路,花了多少冤枉钱,使我们本来就困难的生活现在更是雪上加霜。我们只求公平公道就这么难吗?难道那些人还是就这样肆无忌惮的知法犯法而没人管吗?国家给我们土地是让我们的生活提高,并不是让你们拿来发财致富的,你们喝了人民的血,还想吃人民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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