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

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成员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

蒙古新闻
2014年6月28日
美国

从左:尊者达赖喇嘛代表Tseten S.Chhoekyapa先生,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主任Enghebatu Togochog先生,国际声援西藏组织
德国分部执行主任Kai Muller先生,世界维吾尔大会主席Rebiya Kadeer女士和副主席Omer Kanat先生。

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主任Enghebatu Togochog先生在会上发言

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代表 Enghebatu Togochog 和 Dr. Chuluu Ujiyediin 在日内瓦联合国大楼门前

Dr. Chuluu Ujiyediin 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场内

Enghebatu Togochog 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场内

发言后合影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蒙古人不可忘却的灾难——内人党事件

塔林按:标题又有点噱头了,这不是主页君风格,但是为了拉更多的人进来看看这段历史,主页君牺牲点节操又何方呢。

文章来自网络,部分内容来自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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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不可忘却的灾难——内人党事件
内人党事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一次最大的民族大灾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林彪、四人帮的起诉书称:“内蒙古自治区因内人党冤案,有三十四万多名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人被迫害致死。”“康生、谢富治等挖所谓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冤案造成惨重后果,大批干部和群众被迫害致死致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危害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和自治权,给各族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
198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中央的报告中称:“滕海清等人采取了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凭空捏造手段,用尽骇人听闻的极其野蛮、残酷的各种刑罚,大搞逼供信,造成特大冤案,共打成四十八万多人为新内人党分子。”
前内蒙古党委第二书记廷懋於1981年8月1日致信黄克诚,信中称:“内蒙在文革中打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和挖新内人党,死两万多人,伤残十七万,被株连的上百万人。
而民间上访的受害人寡妇们的统计数字是:致死4万多人;伤残人数为14万多人;被抓、被挖、被迫害的人数大约有70万。
什么是内人党?
内人党全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1925年在张家口成立。是由共产国际驻内蒙代表奥其洛夫,中共北方区委和国民党北京政治委员会负责人李大钊,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指导组建的。白云梯任委员长,郭道甫任秘书长;伊盟“独贵龙”运动首领旺丹尼玛、锡尼喇嘛和中共党员吴子徵当选为执行委员,中共党员李裕智、吉雅泰当选为候补执行委员;中共党员佛鼎、多松年、乌兰夫、王瑞符等参加了大会。
抗日战争后期,苏蒙红军向满蒙边境推进。1945年8月11日,内蒙古革命者举事,迎接解放。8月16日,苏联红军中线司令官马利诺夫斯基元帅,召见“内人党”领导人博彦满都、哈丰阿,叫他们建立临时政权,维持秩序,稳定后方。于是“内人党”发表《内蒙古人民解放宣言》,抵制蒋介石国民党势力进入内蒙古地区,为我党我军建立稳固的东北根据地,在其侧翼作出过巨大贡献。
1945年11月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1946年4月,在承德举行“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决定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之下,解散内蒙古人民革命党。
到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由于内蒙古历史上存在过“内人党”,所以在“文化革命”中挖的“内人党”称之为“新内人党”。滕海清说:“内人党在1947年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之后停止了活动,以后就潜伏下来,转入地下,成为乌兰夫的暗党,六十年代以后,乘国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为了配合帝、修、反的反华大合唱,为了实现其叛国投修的目的,猖狂活动起来,在组织上有了很大发展。”
滕海清的逻辑是:“你是蒙古人,你能不是内人党吗?”“你是蒙古人,必然有民族情绪,有民族情绪必然搞民族分裂活动,搞民族分裂必然要参加内人党。”这样一来,任何人都难以逃脱被挖的厄运。滕海清挖出的四十多万“新内人党”,所有证据都是通过残酷的刑讯逼供得出的口供。
内人党事件的起因
1966年5月16日,中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5月20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在北京前门饭店召开会议,内蒙古主要党政领导人、四清工作团负责人共计146人参加,6月7日到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人乌兰夫在会上被揭发批判。内蒙古党委副书记奎璧、自治区副主席吉雅泰等人受株连。
当时负责领导文化大革命的刘少奇、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找乌兰夫谈话,指责乌兰夫不搞阶级斗争,犯了地方民族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严重错误。1966年8月初,改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市委第一书记李贵被批判。成立内蒙古党委文革领导小组、四清领导小组和生产领导小组,取代原有的党政领导机构。1966年8月16日,在刘少奇主持下的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乌兰夫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华北局第二书记职务。此后乌兰夫被关押在北京,不得返回内蒙古。
196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於处理内蒙古问题的决定》,指内蒙古领导人王铎、王逸伦等为保守派的后台予以批判。
1967年7月27日,中共华北局做出了《中共中央华北局关於乌兰夫错误的报告》,列举了其五大罪状。(一)反对毛泽东思想,另打旗帜,自立体系;(二)反对阶级斗争,反对社会主义革命;(三)对修正主义卑躬屈膝;(四)以1935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为纲领,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搞独立王国;(五)安插亲信,篡夺领导权。
乌兰夫是蒙古族人民崇拜的民族领袖,也是在文革期间最早被罢黜的地方高级官员之一。乌兰夫被关押后,引起蒙古族人民的不满,“挖肃”运动也随之展开。
事件经过
1967年5月,老红军滕海清调任内蒙古军区代理司令员。6月18日,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11月1日,内蒙古革委会成立,滕海清任主任,李树德、吴涛、高锦明任副主任。
1967年上半年,中国大陆各地掀起了“揪叛徒”、“揪特务”之风。下半年该运动波及到了内蒙古,内蒙古造反派也成立了揪叛国集团联络站,由乌兰巴干负责领导。乌兰夫因为受中共高层保护,未能被抓回内蒙古,而哈丰阿於同年7月从北京押送回内蒙古;随之成立的"专案组”翻出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活动历史,从而拉开了整肃内人党的序幕。除了哈丰阿之外,又将刚刚成为内蒙革委会委员、原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特古斯绑架到呼和浩特郊外赛马场的办公室,进行连夜审讯。由于特古斯是经哈丰阿介绍参加过“内人党”,因此特古斯被作为“混入革命委员会”的“另一套班子”的“现行分子”而被揪出整肃。这对当时在内蒙古不遗余力地推行文革整肃运动的滕海清来说,无异服了一剂强心剂。用滕海清的话来说:揪出特古斯打响了继续深入彻底地批判乌兰夫黑线的第一炮,把文革推向新阶段。
在以后批判特古斯的各种文章、大字报、发言稿中,一个含义模糊、内容广泛的一个新政党被炮制出来。它既指1946年哈丰阿组建的第二代“内人党”,又无中生有地编造出1960年代“复活”的内人党。
1968年2月4日,滕海清和李树德受到中央文革领导人接见,得到中央文革的支持。2月13日,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2月18日内蒙古革委会召集各盟市革委会领导人,举行部署会议。4月13日,滕海清在群众大会上发布命令向“新内人党”总攻。4月14日-26日,内蒙古大学党委副书记巴图在酷刑之下,指认鲍荫扎布等16名领导干部是内人党骨干。这些人随即被逮捕,并在受到酷刑逼供后又指认新的内人党成员。
1968年4月23日,《内蒙古日报》发表《发动全面总攻,夺取决战决胜》社论。点名王再天、哈丰阿、朋斯克、特木尔巴根等领导干部被打为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7月5日,内蒙古革委会召开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处理意见》,意见认为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以乌兰夫为总头目的“老内人党”转入了地下,对内人党支部委员以下的骨干分子按反革命分子处理,一般成员限期自首,抗拒从严。该处理意见随后以“内革发351号文件”的形式传达全区,对内人党的迫害自上而下的开展起来了。
滕海清发布《敦促内人党登记》一号、二号通告,并发表《围剿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的标语口号》,通过威吓、暴力的手法,将许多人揪出来,而被揪出来的人若不承认自己是内人党,则受到拘禁、刑讯;而承认了,又要供出新的内人党成员。滕海清在内蒙古军区政治部200人中,就揪出180个内人党,其中10个人被迫害致死。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军管会主任称,其公安厅内有内人党指挥部、保卫部、苏修情报部,挖出十二个内人党党支部,68名骨干,200余名党徒。之后在为时一年半的时间内,内蒙古挖肃内人党的迫害活动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从首府呼和浩特迅速蔓延到了地方各盟、旗、县乡村。内外蒙古本是一个民族,凡在外蒙古有亲戚的内蒙古人都成了“蒙古特务”,蒙古族的共产党员都成了“内人党分子”。在整个文革所有的冤假错案中,“内人党”受迫害者所遭受的肉体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凌辱都堪称登峰造极、令人发指。
笑不出来的笑话
锡林郭勒盟有一个旗党委组织部长,被长期关押刑讯,在第285天,终于被屈打成招,承认自己1955年参加了“内人党”,1956年参加了“沙窝子党”,1959年参加了“自由党”,1961年参加了“团结党”,1963年参加了“统一党”,1964年参加了“青年党”,1965年参加了“成吉思汗党”。而这些“党”根本不存在。
骑兵五师战士郭建奇,当他被抽打到1600次之后,割开肚皮挖出还在跳动的心脏,申诉:“我不是内人党,你们不信。我把红心掏出来给你们看!”
乌拉特后旗干部吴青云,受刑难熬,为了剖白心迹喊了一声“共产党万岁!”招致舌头被割掉。
巴林右旗伊和诺尔公社书记拉布杰,在武斗进行中,脑袋被砸进四颗小钉。
阿巴嘎旗有一个牧民老太太被批斗多日,追逼交代“内人党”。她不知道为什么天天折腾她,后来听出大意是向她要“内人党”这么一个东西。于是第二天起大早就把自留牛赶往供销社去卖掉。然后将卖牛钱放到柜台上,要买“内人党”这个东西,回去好交任务。售货员哭笑不得,说:“我们这里没有内人党,也不卖内人党。”老太太非要买一个,多少钱都行。售货员没有办法,找来一个会蒙语的人给她解释“内人党”是非卖品。她这才怏怏而去。
滕海清主政内蒙古之后,在他手下成立了一个办公室。内蒙古的干部群众习惯上称它为“滕办”。这个“滕办”扬言要把“内人党挖到蒙古包里去,挖到羊群里去”。对于“滕办”发号施令的威力是没有人敢于质疑的。“内人党”还真的挖到羊群里去了。很多牧场畜群被宣布为“叛国”的羊群、牛群、马群,被没收、赶走以至死亡,牲畜大量减损。苏尼特右旗优良白马纯种从此断绝。
“五二二指示”
1968年11月以后至1969年的5月,内人党迫害事件达到了顶峰。到了1969年3月,遭受迫害的内蒙古人民带著墨写的、血写的汉文、蒙文的各种告状信、申诉书、亲人的遗书、血衣、刑具,纷纷以步行、骑马、扒火车等各种手段,历尽千辛万苦汇集到北京。北京站、中山公园、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中南海等地都坐满了来京申诉的内蒙古人。与此同时,经过急风暴雨的文革高潮后,为了顺利召开中共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毛泽东认为应该给文革适当降温。在这个大背景下,内人党受迫害者来京上访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视。
1969年4月,中共九大召开。5月13日-19日,在政治局成员接见内蒙古领导人时,滕海清受到批评。5月22日,中共中央针对内蒙古发出了24号文件(简称“五二二指示”),文件要求对误伤的好人要彻底平反,关押者除了重大嫌疑的,其他立即释放。而进京上访的人却源源不断,他们一致要求中共中央惩办滕海清;为此中共中央高层试图以抛弃滕海清来平息内蒙古局势。“五二二指示”使得内蒙古局势的风向标一夜逆转,滕海清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1969年6月至7月,在数次的“批滕大会”上,滕海清不得不面对著那些孤儿寡母、身体残废的受迫害者声泪俱下的控诉。
中央原先试图以牺牲一个滕海清来缓和内蒙古的社会不满和民族矛盾,却没有料想内蒙古社会局势陷入了更严重的混乱。文革动乱的反覆无常,使得那些积极参与“挖肃”运动的人们不相信这个“五二二指示”是“最高指示”。各级革委会对来自中共高层的指示强烈抵制,使得受迫害者再度进京上访。具有讽刺的是,“五二二指示”非但没有平息大众的情绪,反而使得参与挖肃的各级“左派”也加入了上访的队伍。他们指责中共中央的方针朝令暮改,过去不挖肃是右倾,现在挖肃了是左倾,基层领导成为了平反运动的替罪羊。因而使内蒙古地区产生了“批滕派”和“保滕派”这一势不两立,以武力相互攻击的两大派系阵营。文革中各地的党委和政府都被打倒,全凭军队维持。“五二二”指示使内蒙古军分区和内蒙古革命委员会发生分裂。内蒙古军分区高级军官公然不买内蒙古革委会的帐,政府机关被围攻、武器弹药被抢夺,内蒙古社会出现了权力真空。面对内蒙古的危局,中央反过来又对“批判滕海清”踩刹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撤消省、省级自治区由全国大人常委会决定,变更省界由国务院决定。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停止办公了,撤销内蒙古自治区的决定无法做出,国务院还存在,只能由国务院做出改变内蒙古边界的决定。1969年7月国务院决定改变内蒙古行政区划,将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分别划归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将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分别划归宁夏和甘肃,内蒙古自治区还存在,剩下很小一块地方。中共中央的目的在于是尽快结束内蒙古动乱的局势。
然而,这些措施并没有奏效,因内蒙古各级权力机构运作瘫痪而导致的权力真空和动乱局面依旧存在。1969年12月18日中央紧急将滕海清、吴涛、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李质等人召进北京,周恩来当面向他们宣布经毛泽东批准的《中共中央关於内蒙古实行分区全面军管的决定》。12月19日,北京军区司令员郑维山率部前来执行军管,郑维山与副司令员杜文达、副政委黄振棠、张正光组成内蒙前线指挥所(简称“前指”),统一领导内蒙古工作。对内蒙古宣布实行军管,标志著自1967年11月1日产生,在近两年当中制造了内人党惨案的内蒙古革委会核心小组退出了历史舞台。
内蒙古的分区全面军管从1969年12月下旬开始。军管会原本应该执行“五二二指示”,以缓和激化的社会民族矛盾。然而郑维山主管下的军管会非但不安抚受害者,反而将提出这种要求的受害者看作是捣乱分子予以打压;同时又将那些民愤极大、犯有血案的官员调离出内蒙古。而军管会也并没有停止迫害“新内人党”,在军管下的内蒙古,草菅人命的事情时有发生。
1970年12月因毛泽东与林彪之间的矛盾,郑维山成为“陈伯达集团”的成员而被停职审查,接替他的是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尤太忠。1971年5月,内蒙古的全面军管宣布结束。
历史清算
1976年9月,毛泽东去世,四人帮下台,文革结束。1978年4月2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长胡耀邦报请华国锋,决定彻底平反所谓内人党,认为属於一大错案。
1979年1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向中共中央递交了《关於滕海清在内蒙所犯下严重罪行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之后,于1980年6月又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第二份报告。报告中指出:“在挖内人党中,内蒙遭受的酷劫是骇人听闻的,林彪、康生、四人帮是这场浩劫的罪魁祸首。滕海清、吴涛、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郭以清等人,是造成这一惨案的罪人!他们罪行严重、民愤极大,应予以党纪、国法的严肃制裁!不然,确实难以平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民愤。”
对此,中共中央对内蒙古党委的回复是:中央的领导人由中央做行政处理。滕海清因为过去有战功,不追究其在内人党事件中的责任;吴涛不宜留在内蒙古,调回北京军区;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已受到降级、劳动锻炼等处分,不宜再予追。而内蒙古有权处理的只有在1968年8月就已失势的郭以清。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在牢狱服刑三年。
1980年中共中央31号文件指出:“十年浩劫,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受了很大摧残,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产生了相当的隔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才能恢复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和团结。”
1987年10月3日,在“内人党事件”发生后的二十周年,作为清算的最后一幕,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审大会。在20年前挖肃内人党运动中,为参与挖肃内人党积极罗列诬陷材料而深得滕海清的赏识,却被广大的内蒙古人视为蒙奸的乌兰巴干坐到了被告席上。《起诉书》指控被告犯有下列罪行:“1967年9月组建“揪叛站”后,就大肆搜集所谓“内人党”的历史和现实材料,采取断章取义、捏造事实、篡改、歪曲内蒙历史和颠倒事实的恶劣手法,炮制了127份材料,提出有一个“新内人党”反革命集团,上报内蒙革委会核心小组,制造了“新内人党”大假案,对全区挖“新内人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同年11月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乌兰巴干15年有期徒刑。
然而,对乌兰巴干的判决并没有平息内蒙古人的愤怒。在法庭上,被告方的辩护人也提出了令法庭相当尴尬的质问:第一、文革是中共中央亲手发动的政治运动,被告是响应了中共中央的号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规定:“本法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犯罪的,适用於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据此,被告不能认为有罪;第二、1978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文件指出:这个冤案的祸根是林彪、四人帮,责任在原自治区党的核心小组几个负责人。因此这一假案应由滕海清等五个领导人负责,而不是由乌兰巴干这样的一般参与者负责。制造者不受法律制裁,而参与者却在20年后的今天受到审判,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然如此,就应该拿那些“同案犯”也放在今天的被告席上。请问公诉人:滕海清、高锦明、权星垣、李树德在内人党问题上判了什么罪?难道在强调法制的今天,还允许在法律面前人与人有什么不平等吗?在这个重大的冤案中,难道让一个少数民族作家,一个普通群众来当牺牲品、替罪羊吗?”
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被法庭采纳,但受到很多人的喝彩。内人党事件不仅牵涉到康生、江青、谢富治,而且牵涉到刘少奇、邓小平、周恩来。滕海清不是四人帮分子,文革后降任济南军区任副司令员,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郑维山“文革”时期被幽禁8年,文革后平反,于1982年出任兰州军区司令员、党委第一书记。
乌兰夫文革后平反,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这对蒙古族人民是一个很大安慰。原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吉雅泰、自治区副主席哈丰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特木尔巴根、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达理扎雅、自治区副秘书长嘎如布僧格、内蒙古师范学院院长左智、内蒙古大学历史系主任何志、内蒙古历史研究所所长勇夫等人在“内人党事件”中被迫害致死。内蒙古人民只能用悼念死者的方式,回忆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
(文章来自网络)

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席海明:内蒙古国安利用哈达问题敲诈中央,进退失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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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蒙古族维权人士席海明(左)及维吾尔族维权人士多里坤。 (记者天溢拍摄)
有消息说,被当局长期被软禁的内蒙古异见人士哈达一家将起诉内蒙古国安对他们没有法律依据的关押和迫害。流亡德国的保卫内蒙古人权同盟主席席海明先生揭露说,内蒙古国安利用哈达问题敲诈中央,进退失据。
内蒙古著名维权人士哈达,在坐满十五年监狱后出狱已经三年半,但是三年半以来哈达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自由。为此,哈达及其一家所受到的迫害一直受到《德国支援被迫害族群协会》,《大赦国际》的关注。科隆《大赦国际分部》还曾经专门就哈达问题举行过报告会。
上周,从国内传出哈达及其家人将专门针对三年半来对他们的迫害上诉中央,起诉内蒙古国安对他们的非法迫害。哈达的上诉立即受到德国保卫内蒙古人权同盟的支持和呼应。为此,记者采访了该同盟主席席海明先生。
关于哈达先生现在的情况,席海明主席首先介绍说,“哈达的情况是一直在被非法关押。刑满以后不释放,被非法关押在呼市郊区。有一阶段他的身体不太好,而且他也绝食过,当时是家属也不让见,现在则允许他的老婆和孩子都去见过。”
关于哈达及其家属的起诉,席海明先生说,“哈达及其家属现在要起诉对他们的这种近四年的非法关押。当然第一是被判刑十五年是不是符合法律;这是一个问题。但是现在最主要的是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刑满以后不释放。首先是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也并不是等于在刑事上限制人身自由。另外就是他们为了达到让哈达屈服的目的,又把他的老婆和孩子也抓了起来。他的老婆和孩子本来在哈达被抓起来后这么多年就已经非常艰难,结果现在又把他们当作人质,用来作为随时惩罚哈达,威胁哈达的砝码。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不仅违背中国自己的法律,而且既残暴,又毫无人性,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味儿的政策。”
席海明先生说,据他们了解,内蒙古国安在哈达问题上的做法是在利用迫害哈达,欺骗中央,谋取私利。哈达及其一家受到的迫害是双重的。为此,他要求内蒙古当局立即还给哈达一家正常生活的权利。对此,他说,“现在内蒙古对哈达这样的做法也是内蒙古的土政策的结果。因为新疆西藏维稳费很高。内蒙古现在就利用哈达向中央敲诈经费。新疆西藏给的钱很多,因此内蒙古就需要一个说法来要钱。他们就利用哈达来夸大敌情,一个向中央表明他们做得好,他们维稳维的好。第二个他们又把危险夸张,敲诈他们自己的中央政府。”
(特约记者:天溢;责编:申铧)

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

“可汗探索-2014”多国联合军演在蒙古国举行

人民网乌兰巴托6月20日电 (记者杨涛)由蒙美联合组织的“可汗探索”多国维和军事演习今天在距首都乌兰巴托以西65公里处的蒙古国武装力量培训中心拉开帷幕,来自蒙古、美国、韩国、日本、法国、孟加拉、印度、捷克、加拿大等23个国家的1200名士兵参演。
蒙古国国防部长巴特额尔德尼在演习开幕式上说,蒙古国武装力量与美国亚太司令部共同实施“为了世界和平倡议”计划而举行的此次多国联合军演,是为了提高参演国的维和技能,增强地区军事互信与安全。蒙古国深深意识到在国际社会上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为维护和支持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蒙今后将继续坚持这一政策和方针。
军演主要内容包括司令部推演、野外实兵演练、建筑工程技术交流和联合医疗救护4个科目。
蒙古国与美国于2003年举行第一次“可汗探索”双边军演。自2006年始,“可汗探索”演习扩展为多国演习。“可汗探索-2014”为第12次举行,参演国家逐年增多,涵盖范围逐渐扩大。此次军演由蒙古军方主办,美国太平洋司令部提供经费支持,演习将于7月1日结束。






(网络图片)

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15年刑期服满获释又遭法外囚禁三年多 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写诉状要求追究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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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中)与妻儿合照。(网络图片)












内蒙古异议人士哈达在15年刑满从监狱获释后又被内蒙古当局非法囚禁,至今已有三年半。哈达的家人披露,哈达正在准备申诉材料,要求追究对他进行法外羁押的责任者。

被内蒙古当局以分裂国家等罪判刑15年的异议人士哈达,于2010年12月刑满出狱后,一直被当局法外囚禁在呼和浩特郊外的一座建筑物内,与世隔绝,至今已超过三年半。他的妻子新娜本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5月18日,她的哥哥和儿子威勒斯曾去探视哈达:“威勒斯18日跟他的舅舅去看他去,因为他上次写了份东西(申诉材料),我哥哥是律师,就去给他看看,要帮他写。哈达现在焦虑。公安跟他说,你别说这(近)四年(囚禁),就说15年(监禁)。我哥就说申诉15年需要走法律程序,较麻烦,我们就说这(近)四年。给上面写申诉材料,这是非法拘禁,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他们现在推卸责任”。

记者:谈论多久?
回答:谈了挺长时间,上午去,下午才回来。

新娜说,目前,威勒斯每个月可以见到父亲一次,每次进入羁押哈达的大院时,须经搜身:“搜身,每次都搜,搜查很严。我哥哥开车去,那院子很大,不让车进,直线距离有两三千米,我哥就在大院外停车走进去,大院还套小院,哈达在西角院子里。路透社的记者白冰记者跟我说,美国驻华大使馆的有人去了,没有让进去。那是上上个月(四月)的事。有一天晚上我突然发现家门口车很多,后来我估计是他们(美国使馆人员)来了”。

新娜曾多次向当局要人,但不获理会,这一次当局有了新说法:“按照他们的逻辑,哈达是在2010年12月10日出狱的,应该在2014年12月10日,按照他们的所谓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期到了才放人。白冰跟我说是外交部的一个对外官员跟外界也是这么说,到12月10日放。不过我要感谢你,由于你的报道,我的电话能通,能上网”。

哈达的儿子威勒斯告诉记者:“因为这次涉及申诉状,关押这么长时间,对他造成很大的伤害,还有恐惧。他写了份申诉材料草稿,官方不让他给律师带出来,这都是明显违法。内蒙方面对他的申诉问题都采取敷衍,在执行上,不按照有关法律”。

威勒斯说,他怀疑当局是否年底真的会放他父亲:“从四年前把我们一家人关起来,在看守所就说哈达可以放,但是前提条件是新娜再也不能接受境外采访,威勒斯你再也不能在网络上或者对境外媒体说这些话”。

哈达于1989年在呼和浩特市创办蒙古学书店,努力恢复弘扬蒙古本民族的文化。后与朋友成立“内蒙古民主联盟”并担任主席,他主张内蒙古高度自治,1996年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刑15年,2010年12月10日刑满后,继续被囚禁。

威勒斯说,其父亲在今年5月11日,内蒙古牧民莫日根被运煤车辗压致死引发二千多名学生到锡林郭勒盟政府公署请愿示威遭到镇压三周年日,曾以绝食一天抗议:“我父亲在5.11三周年纪念的时候,绝食一天,给内蒙当局写了一封信,内蒙官方马上找他谈话,说哈达你为什么要在这个问题上绝食,他说这是我的权利,我作为蒙古人声援社会活动”。

威勒斯担心父亲获释后,无法与家人团聚。他说,官员曾经说,哈达即使获释也不能留在呼和浩特:“政法委官员找他谈话时说,出去以后还是要在他们控制下,意思是你也不是自由的。而且很恶劣,要把他弄回老家”。

目前,新娜和儿子以出售书籍为生,这些书是当年哈达、新娜经营的蒙古学书店的库存。因无力重开实体书店,而网上书店购书者少,新娜无奈以极低的价格售书。她说,公安一直在催促他们腾出书库:“让我儿子把书搬出去,我儿子说你们看着办,我们现在有什么能力搬书?我们干了半截你来要我们搬,这不是不让我们开店吗?去年我们总算是甩卖了三万多元,都是好书啊。我们甩给他们二十元,他们卖出去二三百元(一本)。一百万元的书,我能卖甩个十来万已经不错了”。

(特约记者:乔龙 / 责编:林迪;吴晶)

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

民调:港人认同中国人身份比例跌至新低

香港人认同中国人身份比例跌至新低点
香港人认同中国人身份比例跌至新低点
香港进行的一项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受访者对“中国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的身份认同感评分,分别跌至1997年及2007年以来新低点。

有关民意调查是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在今年6月6日至12日通过电话方式访问了1026名香港市民进行的。在此期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有关香港一国两制的白皮书,并在香港引起了强烈反响。
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市民对“香港人”身份的认同感最强,身份认同指数为78.2分,其次是73.2分的“亚洲人”、71分的“中华民族一分子”、67.7分的“世界公民”、63.7分的“中国人”及57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中“中国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认同指数均创下有关指数自2008年以来的新低点。
此外,有关调查还要求受访者在“香港人”和“中国人”两种身份之间做出选择。结果,67%的人认为自己是“香港人”或“中国的香港人”,只有31%的人表示自己是“中国人”或“香港的中国人”。
与半年前进行的该项调查比较,“香港人”和“中国人”两种身份认同之间的差距明显上升。
(BBC)

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

律师担心维族学者土赫提已遭秘密审判

伊力哈木·土赫提
土赫提遭警方拘押已经超过5个月时间
今年1月遭当局拘押的中国中央民族大学教师伊力哈木·土赫提的律师李方平说,土赫提可能已经受到秘密审判,但是他无法证实这一点。

土赫提是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的创始人,多次公开批评北京的新疆政策。
他在今年1月15日下午被警方从北京的家中带走,随后在2月20日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分裂国家”。
李方平律师星期二(6月17日)对BBC记者说,有消息来源告诉他,土赫提已经受到秘密审判。
无法证实
路透社同时援引李方平的话说,他打电话给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对方既没有证实也没有否认土赫提已经受到审判的消息。
中国官方的《环球时报》曾在土赫提遭拘押后发表社论,对他提出严厉指责,形容他与被中国政府定性为恐怖组织的“世维会”关系密切,并且“大肆煽动和宣传分裂主义”。
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随后也发布消息,声称掌握了土赫提涉嫌分裂国家的“确凿证据”,包括“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等等。
中国当局近日来对“新疆分离主义势力”表现出严厉打击的姿态,在星期一判处3名参与冲撞北京天安门金水桥案的被告死刑,并且对另外13名发动“恐怖攻击”的维吾尔人执行了死刑。
(BBC)

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

迷失在汉语、蒙语和英文中间

20世纪80年代初,一位汉族姑娘经人介绍来到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国营牧场的一个卫生院工作,受到了当地蒙古族人的热情欢迎。她万万没想到之后自己会成为该地区一名极受欢迎的接生护士,为将近百分之八十的婴儿接生。不久后,她晋升为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一名职员,在蒙古族居民中宣传独生子女政策,曾作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代表赴人民大会堂开会。数年之后,她嫁给了一个蒙古族人,尽管那时她的蒙语还很差。这一段蒙汉婚姻受到了邻里的广泛支持和祝福。
张冬冰是这对夫妻的第二个孩子,今年26岁。在这个双语背景的家庭中长大,冬冰可以讲汉语和蒙语,如今,他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一名英语教师。成长中蒙语和汉语的转换为他带来了身份认同的困惑,他发现了英文这个“第三种语言”,暂时缓解了语言焦虑,但他从英语和西方文化中收集的碎片并不能解决身份认同的问题。
“我是汉族人,还是蒙古族人?或者两个都是?”冬冰说,“我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答案。”
在内蒙古,蒙汉双语和多元文化环境十分常见。这一现象可以追溯到1984年,中央政府于当年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鼓励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普通话和汉文,要求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普通话。
尽管蒙古族人对学习汉语的态度不尽相同,但是,“汉语被认为是促进该地区实现‘现代化’的一股重要力量”,复旦大学文化人类学蒙古族学者纳日碧力戈说。在中国有五百多万蒙古族居民,其中四分之一左右在日常生活中只使用汉语。但是在语言融合和转换的过程中,这些蒙古族人未能意识到他们的双语背景会在日后带来关于身份认同的困惑。
“美国诗人庞德(Ezra Pound)的诗歌是否受到了中国唐诗的影响?”有一天冬冰的一位同事问他。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中国人都会思忖谁是庞德;但对冬冰来说,他知道庞德,但却对汉语诗歌没有什么概念,更别提唐代诗歌了。
在北京师范大学英文系读研究生的时候,我和冬冰曾是三年的室友。如今我突然意识到以前在宿舍我常常跟他讨论国学,但我那时竟不知道他没有学过汉语的文学经典。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即使身为半个蒙古族人他也应该知道那些连三岁小孩都能背诵的唐诗。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常常会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感到十分困惑。”冬冰说。
冬冰在上小学时开始学习汉语,那时的汉语课基本用蒙语教学。“在我们的课本上也有一些汉语诗歌和谚语,但是我们通常都会忽略这些,因为我们没有时间。”冬冰回忆道。
那些对历代的汉族人有着深远影响的儒学经典对冬冰来说也十分陌生。由于缺乏这些经典的熏陶,冬冰有时会带着疑惑说,“我不确定我跟汉族朋友们是否拥有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所谓的‘炎黄子孙’和‘龙的传人’于我来说也有些遥远。”
听闻此言我十分诧异,便考虑以后不再把他当作纯粹的汉族朋友。后来我思索再三,决定把他看成一个来自草原的蒙古族好友,常常和朋友喝着烈酒、啃着羊腿、唱着歌一直到半夜——将来我去草原拜访他一定会十分享受这一幕。
“但是,”冬冰接着说,“每次我和蒙古族朋友一起喝酒他们开始唱歌的时候,我就只能跟着节奏点头、拍手。有时我挺享受,但是也有时候我不会唱那些敬酒歌。其实,我对蒙语文学和艺术了解也不多,因为高中时别的课业的压力实在是很大。”
得知我的“蒙古族”朋友竟也有难以融入本族文化的时候,我更觉惊诧。尽管冬冰在上大学之前都是在蒙语学校接受教育,但他蒙语的流利度并不及那些蒙语单语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我觉得我很难跟我的蒙古族朋友有非常深刻的交流。”冬冰说。
“我到底是汉族人,还是蒙古族人?”他不停地问自己,有时也会用消极的口吻说,“或者都不是?”他继续说道,“我能说蒙汉两种语言,但我缺乏的是这两种语言所承载的文化想象。我只活在当下,而缺少大的历史语境。”
近几年,冬冰见证了家乡两族人民在文化和政治方面出现的诸多矛盾,他的身份认同问题因此变得更为突出。邻里之间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亲密了;他认识的一些蒙古族熟人觉得汉族人不够真诚;在一些蒙汉混合学校,常常发生蒙汉学生之间的冲突,他在描述时语气中带着几分失落,“在那些学校中有一种对汉族学生不友好的情绪。”
“在中国,汉语占有主导地位。伴随汉语而来的则是显性和隐形的价值观、信仰、目的和活动,这些都将促成国家的建设。”纳日碧力戈教授指出。在国家建设话语以及汉语同化的语境下,“在很多城区,蒙语教育呈现出一种下降趋势,从而导致蒙语和和蒙古族文化的衰退。”
自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以来,在内蒙古的很多中学,特别是呼和浩特这样的大城市,英语的重要性也开始显现。由于英文和汉语意味着更多的工作机会,蒙语的使用随之减少。如此,三语教育的模式在内蒙古的很多地区应运而生。纳日碧力戈教授说,在一些地区,一些蒙古族和汉族都常常认为“英文和汉语代表着先进,而蒙语则意味着落后……,汉语和一门流行的外语正好迎合了很多蒙古族知识分子提高社会地位的需求。”
“蒙古族人和他们的文化正面临着西方化和中国化的双重挑战。”纳日碧力戈教授进一步指出,“西方化和中国化象征着‘进步’与‘繁荣’,而蒙古族的传统文化则能提供情感和精神上的平衡。他们必须在这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在这一不可调和的矛盾面前,高中毕业时张冬冰决定去北京上大学。他害怕如果自己留在内蒙古当地的大学,比如内蒙古大学或内蒙古师范大学,他“很有可能大学四年每天都在跟朋友喝酒中度过。”
2006年,在北京邮电大学经过一年的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习之后,冬冰终于成为了北京师范大学的一名本科生。在那里,供他选择的专业只有一个——英语。
冬冰在1999年就读初中时开始学习英文,班里同学的程度都很差,他们人生中的第一个英语老师很快就被这些学生“气走”辞职了,从此这些学生中断了英语学习。冬冰直到进入了一所市级的高中之后才重新拾起久违的英语,并花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一般人需要六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课业。
“由于我在初中时没学过英语,所以读高中时我真的非常努力。我在一本笔记本上抄下了所有的英语语法。我们在课上不需要讲话练口语,我需要的是在高考考个好分数,这样我才能进入一所重点大学。”冬冰说。
但是当冬冰如愿进入大学之后,他马上就意识到在课内外说英文是多么重要。“我开始享受在英语文学课上跟教授用英文进行讨论,而大多数别的同学通常都是保持沉默。”他说。
根据香港教育学院赵振洲教授的一项研究,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共有901名少数名族学生,其中蒙古族学生132名。赵教授在《中国高校中的蒙古族人》(China’s Mongols at University)一书中表明,蒙古族学生最大的障碍仍然是成绩。
“在北师大的英文系,每年约有十名学生不能通过全国英语专业考试,其中超过一半是蒙古族学生。”赵教授写道,“该系的一些老师表示蒙古族学生的学术表现差异很大,但一个班里成绩最差的学生往往是蒙古族学生或者是从新疆来的学生。”
在大学期间,冬冰是属于那些少数在学术上表现优异的蒙古族学生。在大一学年末,他获得了专业奖学金。冬冰激动地总结说,“只要你足够勤奋,你就能获得进步并改变自己的现状。”
现在冬冰的英语十分流利,他也成了一名备受欢迎的年轻英语老师。有时当我们探讨一些严肃、深刻的话题时,我们常会切换成英文模式。英语作为一门共同的学术语言,成为了我们进行智性交流的一片中间土地。“我的中文写作非常差,所以我更喜欢用英文写作,因为英文可以更好地传达我的想法。”冬冰说。
最近,我去北京的中国矿业大学旁听了一节他的英文课。在课上,他从头到尾都说着英文,尽管我发现有部分学生跟不上他的节奏。我意识到,英文作为他曾经的专业和现在的工作领域也许使他忘记了自己在蒙汉两种语言之间的挣扎,或者至少暂时缓解了他对身份认同问题的焦虑。但是那些他从英语和西方文化中收集的碎片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
冬冰遗憾地说,“一门语言也许可以帮助你打开一扇了解别的文化的窗户,但同时你也可能失去一些你本不应该丢掉的东西。”
冬冰的蒙语写作能力也在退化,他在北京也没有很多机会练习蒙语。即使他有时跟家人和朋友打电话时用蒙语进行交流,但使用的基本是最简单的生活用语。如此,蒙语语言磨蚀似乎不可避免。但冬冰还是十分渴望与蒙古族人交流,如他所说,尽管在北京已经住了八年多也交了很多汉族朋友,他还是觉得自己与蒙古族朋友的关系更为紧密,因为“蒙古族朋友更令人信赖”,与他们聊天觉得“很亲切,跟在家一般”。
中国政府始终试图控制中国广泛存在的民族问题。“只要能够控制好民族问题,避免族群忠诚和国家奉献出现冲突,那么政府就能在保持和促进稳定方面取得成功。”纳日碧力戈教授表示。
稳定的诸多代价之一则是语言和身份的碎片化。像冬冰这样的蒙古族人,正在为试图平衡他们的多重身份认同而苦苦挣扎。
六木曾在美国威廉玛丽学院任教,现居北京,是自由撰稿人。Daniel Vuillermin博士自北京,吴萨日娜(Sarina Wu)自牛津对本文有研究贡献。Joe Zarinko自华盛顿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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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教授炮轰孔子学院 中国软实力再受考验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呼吁近100所大学取消或重新谈判与孔子学院之间达成的协议,以便使它们正确反映言论自由的西方价值。
该学术机构发表声明称,“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的一个分支机构,并被允许忽视学术自由。”
拥有47,000名成员的美国大学教师联合会成立于1915年,其宗旨是为了捍卫学术自由。
声明敦促美国大学停止与孔子学院的合作,除非对它们的合作进行重大改革。
孔子学院是中国教育部旗下的汉办资助的。据孔子学院官方网站介绍,截至2013年年底,全球已建立440所孔子学院和646个孔子课堂,分布在120个国家(地区)。
今年5月,芝加哥大学的100多名教授,包括政治系、历史系、英语系等七个系主任在内发起联署,要求校方在今年9月与孔子学院的合约到期后不要续约。
他们在联署书中表示:“汉办是中共的一个机构,汉办控制教师的聘用和培训,引发学术课程会受到中共对言论和信仰自由的政治镇压的影响。”
具体而言,孔院教师会倾向于回避六四事件及台湾和西藏问题之类的敏感议题,令言论及信仰自由受束缚。
《每日电讯报》还说,对于资金短缺的英国大学来说,孔子学院可能是一颗摇钱树,
目前,英国有24所大学设有孔子学院,其中包括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全球首家商务孔子学院。
该学院执行院长卢红博士在接受BBC中文网的采访时首先否认了孔子学院在师资招聘和培训方面不公开的说法。
她说,孔子学院的所有师资都是公开招聘的,而且也并非像某些报道所说的都是从中国国内派来的。她说,她本人就是在英国应聘的。
孔子学院官网称,该学院是中外合作建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致力于适应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汉语学习的需要,增进世界各国(地区)人民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
然而,批评人士说孔子学院不过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宣传分支,理由是孔子学院总部理事会主席刘延东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对于孔子学院受中共最高领导层操控,传播中共意识形态的指称,卢红博士说,对孔子学院持批评态度的西方人士不能光从其组织架构上妄下结论,不能光看到孔子学院受某位中央领导监管就认为它一定是执行官方意愿的。
她说,孔子学院与英国文化协会、法语联盟和歌德学院等西方文化教育机构是一个性质。而且,孔子学院的管理委员会是由中西方的专家和学者联合组成的,其中包括不少西方大学的校长和教授。
《每日电讯报》指出,设立孔子学院的目的是为了在世界各地通过宣扬中华文化和语言给中国的共产党统治涂脂抹粉。因为一些敏感话题在孔子学院是不允许讨论的,例如中国对西藏的占领这样的对中共不利的话题。
对此,卢红博士反驳说,院方一向鼓励学生在课堂讨论时自由地用中文表达观点,不会去有意回避什么话题。她还说,课堂上12个学生有12种想法,要给每位学生发言的机会,就不能让某一位学生的观点主宰讨论。只要学生能够用中文流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就达到教学目的了。
2012年5月,伦敦政经学院中国问题学者胡克礼曾把校方接受中方资助设立商务孔子学院的做法比作校方接受利比亚前独裁者卡扎菲的捐助一样。中国驻英国大使指责这种批评言论是“冷战思维的产物”。
英国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学院院长姚树洁教授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西方右翼指孔子学院是宣传中国软实力的工具,他说软实力并非贬义词。随着中国经济强大,中国文化、外交也要强大。
他认为,孔子学院有助于加强中国理念,加强同世界沟通,是好事。
姚树洁还说,西方一些人批评中国的孔子学院,却闭口不提西方也在中国做同样的事情,比如英国文化协会;另外西方还有传教士去中国传教,这些西方人似乎不知道传教对中国的巨大影响。
(BBC)

2014年6月15日星期日

中国和蒙古国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全文)


(2013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满意地指出,近年来,中蒙关系取得快速发展,两国政治互信不断加深,经贸、人文、军事等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持续扩大,人员往来日益活跃,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
    双方一致认为,2011年建立的中蒙战略伙伴关系是中蒙关系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制定并实施中蒙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有利于不断巩固和深化中蒙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领域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实现中蒙共同发展和人民幸福,也有利于维护和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双方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友好合作关系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和双方建立的其他政治文件精神框架下,本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将中蒙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成为国家间关系的典范。为此,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一、政治领域
    (一)双方强调,发展同对方的互利关系是本国外交政策的优先和战略方向之一,同意共同致力于实现两国关系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双方相互尊重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相互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不参加任何针对对方的军事、政治同盟,不缔结任何损害另一方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条约,不允许任何势力利用本国领土损害另一方国家主权和安全。
    (三)蒙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蒙方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涉藏、涉疆问题上的立场。中方重申,支持蒙古无核武器地位。
    (四)双方一致同意,保持两国领导人互访势头,在国际多边场合积极安排两国领导人举行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经常性交换意见。
    (五)双方支持加强两国议会领导人、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办事机构等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支持两国议会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蒙古国大呼拉尔合作备忘录》。
    (六)双方进一步加强两国外交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两国外交部长相互访问,并在国际多边场合举行会晤。继续举行副外长级和外交部有关司局间的磋商与交流。
    (七)双方发展和加强两国政党和社会友好团体的交往,支持两国地方政府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
    (八)双方积极推进领事合作,便利人员往来,切实维护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在本国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二、国防、司法、执法和非传统安全领域
    (一)双方保持国防领域高层交往势头,加强和完善中蒙防务安全磋商机制,增进双方互信。
    (二)双方积极推进两国军事技术领域合作,落实中蒙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协议。
    (三)积极开展两国武装力量各层面交流合作,继续举行两军联演联训。深化两军人员交流、培训等领域务实合作。
    (四)双方加强两国边防、执法部门合作与有关机制建设。积极落实中蒙政府间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协议,共同打击贩毒、走私、贩卖人口、有组织非法移民等跨境犯罪活动。
    (五)双方支持两国法院、检察院、公安、反腐部门等机构的交流合作,在情报信息交流、调查取证、遣返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加强合作。
    (六)双方加强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领域合作。
    (七)双方将加强防灾、减灾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地震、森林草原防火等部门间的合作,提高抗灾能力。
    三、经贸领域
    (一)合作原则、目标和机制
    1.双方一致同意,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经贸合作总体思路,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全面深化中蒙经贸务实合作。
    2.双方决定完善两国贸易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大型项目合作,进一步创造良好条件,实现两国贸易额快速稳定增长。
    3.双方将尽快修订中蒙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指导、规范和促进中蒙经贸合作。
    4.双方同意利用好两国政府间经贸科技联委会、矿能合作委员会等合作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建设。视需要在具体领域新建合作机制。
    5.双方将加强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经济主管部门与蒙古经济发展部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投资合作
    1.双方将完善相关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持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支持两国企业加强交流和往来,探讨多种合作方式和途径,鼓励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双方坚定支持环境友好型和使用先进技术的投资。
    2.双方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双方坚决执行世贸组织规定和其他双边协议,为双方企业在对方国家投资提供必要支持,积极解决投资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双方加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矿产资源和能源合作
    1.双方继续深化中蒙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合作,保障图木尔廷敖包锌矿等现有合作项目顺利实施,积极探讨下一步大中型项目合作。
    2.双方支持两国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加强煤炭领域合作,支持企业间不断深化煤炭贸易合作,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在煤化工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并为此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融资支持。
    3.双方继续支持有关企业在塔温陶勒盖、奥尤陶勒盖等大项目中积极开展互利合作。
    4.中方支持蒙古发展矿产品本地深加工、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等民族产业。双方支持两国企业根据市场原则,在蒙古赛音山达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企业投资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5.双方进一步加强石油领域合作。加强塔木察格油田、宗巴音油田项目开发合作。蒙方为相关项目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中方支持本国企业对蒙古建设国内炼厂提供协助,支持中蒙双方企业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成品油贸易。中方将根据蒙方需要,积极研究向蒙方增加成品油供应量的可能性。
    6.双方继续加强电力领域合作。中方支持有关企业本着互利共赢原则,按照有关合同为蒙奥尤陶勒盖铜矿等大项目建设继续供电。双方将结合各自实际需求,积极研究在蒙合作建设煤矿坑口电厂,以及向中国出口电力等事宜。双方支持中国企业参与蒙古现有电厂的现代化改造和新建电力项目建设。双方支持两国企业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中方愿积极研究蒙方提出的"亚洲超级电网"设想。
    7.双方就和平开发利用核能开展合作。蒙方为中国企业参与古尔万布拉格铀矿项目提供支持。
    (四)交通运输合作
    1.蒙方欢迎中国金融机构对蒙古交通运输领域建设进行投资和提供优惠贷款。
    2.双方支持中国企业根据市场原则积极参与蒙古新铁路建设的投资和承建工作。中方愿在乌兰巴托铁路改造和复线建设方面积极同蒙方和其他方开展双多边合作。双方将加快策克-西伯库伦、甘其毛都-嘎舒苏海图、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阿尔山-松贝尔等铁路口岸及其跨境铁路通道建设。
    3.双方加强过境运输合作,支持蒙古作为内陆国将本国矿产品销往第三国,就修订1991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蒙古通过中国领土出入海洋和过境运输的协定》开展工作。双方将积极研究并推动修订1955签订的《中蒙国境铁路协定》。
    4.中方为蒙方在中国天津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
    5.双方在公路领域积极开展合作。中方愿积极参与蒙境内公路建设。双方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深化国际运输领域务实合作。
    6.双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民用航空器搜寻与救援协议》。
    7.双方探讨扩大两国民航合作,增加两国间航班数量,增加航空入境点及开辟新航路的可能性,加强两国航空领域联系。
    (五)金融合作
    1.双方本着用于民、利于民的原则,落实好有关贷款项目,提高效率和效益。
    2.双方积极开展金融领域合作,支持各自银行机构在对方境内的经营活动。蒙方将积极支持中国银行乌兰巴托代表处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
    3.双方将进一步落实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扩大双边贸易本币结算规模。加强在商业信贷、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合作。 
    (六)贸易合作
    1.双方决定进一步扩大中蒙贸易规模,完善贸易结构。扩大汽车、机械、轻工业品、日用品等产品的贸易。
    2.双方保障中蒙企业平等参与对方举办的各种国际竞标。
    3.双方协助两国企业积极参加在对方举办的展览会、交易会。中方今后继续积极邀请蒙古企业参加在华举行的中国亚欧博览会、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蒙俄经贸论坛等活动。蒙方提议建立中蒙经济论坛。中方愿予积极研究。
    4.双方加强海关、质检等部门交流合作,完善和加强保障食品安全和动植物检疫合作机制。
    5.双方同意进一步发挥两国实业界在经贸合作中的作用。双方支持各自企业在对方成立商会并积极开展工作,协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援助合作
    中方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对蒙古提供援助,加大对蒙古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双方将进一步加大在该领域的合作力度,加强沟通和协调,提高中方提供的援款使用效率和效果。
    (八)环保与水利合作
    1.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加强合作,维护共同利益。
    2.双方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蒙在生态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沙尘暴和荒漠化监测与防治合作、污染防治、城市与农村环境管理、环境教育与公众意识、环境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3.双方加强和完善中蒙跨界环境合作以及边界水联委会机制建设,继续在合理利用和保护边界水领域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
    4.双方加强相关环境信息及资料的共享,加强专家、学者、代表团互访,共同举办由科学家、专家、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研讨会、专题研讨会等。
    5.双方积极研究在戈壁熊等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开展合作。
    (九)农牧业合作
    1.双方加强在畜牧、兽医、农业技术、农业机械、人员交流与培训等领域的合作。
    2.中方愿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框架下加强与蒙古在农牧业领域合作。
    3.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在乳制品和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开展投资、技术和贸易合作。双方积极开展合作,就相互关注的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要求加强磋商。
    4.双方将合作加强中国政府援建的蒙古技术监督总局国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视情举办旨在提高蒙古检验检疫官员、专家专业水平的培训班。
    5.双方将在跨境牲畜传染病防治领域开展合作,并探讨建立相关机制。
    6.双方将在化肥、饲料生产等领域开展合作。
    (十)边境地区合作
    1.双方同意根据《中蒙边界管理制度条约》尽快启动中蒙边界联合委员会有关工作,并在该机制框架内进一步加强边界管理与合作。
    2.双方共同协调统筹两国边境口岸发展,建立两国口岸主管部门间的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口岸工作条件,提高口岸通行能力和效率,并视需要研究增设口岸问题。
    3.双方积极探讨在两国有一定合作基础条件的边境地区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可能性。蒙方欢迎中方参与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物流中心建设。
    (十一)劳务合作
    1.双方根据本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依法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就业许可,规范劳务输出、输入渠道和劳动力市场秩序,妥善解决非法劳务问题。
    2.双方加强在技术工人培训方面的合作。中方支持蒙古相关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加强能力建设。
    3.双方鼓励在蒙中资企业加强蒙古当地员工培训,并与蒙相关机构开展合作。
    (十二)建筑领域合作
    1.蒙方支持中国企业积极参与蒙建设事业。
    2.蒙方欢迎中国企业参与蒙古建筑原材料产业、生产、物流体系建设。
    3.双方支持建筑领域专家和科研院所间开展合作。
    四、人文领域
    (一)文化合作
    1.双方积极落实两国政府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鼓励两国地方省份和民间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支持双方商业性演出,增进两国表演艺术交流。
    2.双方商定,相互举办文化月、文化周活动。支持两国地方相互举办文化日活动。支持两国文化艺术团体参加在对方国家举行的国际文化艺术活动。
    3.蒙方支持在蒙乌兰巴托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开展活动。中方支持蒙方在北京设立蒙古文化中心。
    4.双方支持翻译、出版对方优秀出版物,相互举办图书和音像出版物展销活动,支持双方出版机构参加在对方举办的国际书展。
    5.双方促进两国图书馆、博物馆在藏书、互办展览及专业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合作。
    6.双方支持和协助两国优秀影视作品进入对方市场,鼓励双方电视台开展影视节目交流与合作。
    7.双方加强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保护、申报等方面加强协调合作。
    8.双方将加强在历史古迹、文物保护和修复以及相关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合作,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协定》。
    (二)教育、科技合作
    1.在未来5年,中方将通过多种渠道每年向蒙方提供不少于1000个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其中本科生名额不少于200个。
    2.中方支持在蒙汉语教学,愿向蒙方增派汉语教师志愿者,愿同蒙方合作在蒙大专院校内开设汉语教师或预科班,在教材提供、编写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
    3继续在中蒙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推进双边科技合作。利用中国经验,为蒙古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建议与咨询。为蒙古第一个科技园区建设提供战略规划与政策咨询,引导中国高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业到蒙古发展。根据蒙古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共同投入资源,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
    4.通过科技代表团短期互访与交流,资助蒙古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适时启动共同资助的联合研究计划。
    (三)青年交流
    1.双方一致同意,加强青年交流,建立两国青年代表团隔年互访定期交流机制,进一步扩大交流规模。通过政党、地方、社会团体等不同渠道丰富青年交流方式。
    2.双方互办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
    (四)媒体交流
    1.双方建立两国外交部新闻磋商机制。
    2.双方隔年互办中蒙新闻论坛。
    3.双方开展新闻媒体代表团互访,为对方新闻媒体到本国采访提供必要便利。
    (五)卫生、体育、旅游合作
    1.双方将合作开展传染病防控项目,探索建立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
    2.双方加强两国卫生领域合作,支持两国相关医院直接交流合作,在东方医药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
    3.双方加强体育合作,开展运动员、教练员交流,组织两国有关项目的运动员共同训练。
    4.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旅游领域合作,鼓励两国人民通过旅游加强对两国经济、文化、自然风光、历史遗迹及民族传统的相互了解,支持两国旅游业界和旅游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对方在本国进行旅游推广活动提供必要协助,推动双边人员往来。
    5.双方促进旅游产业相互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两国间开展旅游投资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必要便利。
    五、国际和地区合作
    (一)双方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二)双方加强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密切协调与合作。
    (三)双方在上海合作组织内加强合作。中方支持蒙方积极参与上合组织活动,支持推动蒙同上合组织成员国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
    (四)双方在东北亚和平、安全、发展事务上加强沟通与协调。蒙方支持早日重启六方会谈。中方支持蒙方在地区事务上发挥积极作用,愿认真研究蒙方提出的东北亚安全乌兰巴托对话倡议。
    (五)双方一致同意,保持和加强中蒙俄三方磋商机制,推进建立副部级磋商机制。视需要举行三方高级会晤,进一步推动中蒙俄三国合作。
    (六)中方支持蒙方积极参与东亚合作,支持蒙以适当方式参与东亚峰会和中日韩合作。
    (七)中方支持蒙方成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
    (八)双方在大图们倡议框架内积极开展合作,致力于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九)双方将在铁路、公路、天然气、石油、电力等领域研究开展国际和地区合作的可能性。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总理      蒙古国政府总理
                                                 李克强                      ·阿勒坦呼亚格
                                                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