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一位汉人官员眼中的自治法-记锡盟锡林郭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渎法言行



网友http://www.holvoo.net/article/articleView.do?id=6bc5b76a-3ed1-4929-ad28-f7655dfe153d在其博客上记载了如下一则内容(翻译为本博,汉文名词皆音译):
    在锡林浩特市经营“特日衮蒙古饭店”的牧民阿勒坦敖其尔给我说:我是一名进城务工,经营饭店的牧民。我的饭店手续、证件齐全,开业4年来一直照章纳税。纵然如此,锡林浩特市的有关部门三天两头上门检查,百般挑剔,前后罚了我几千元。
    2013年6月30日中午,锡林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局”)的一位副局长领着几个人来到我的饭店,对我进行“说服教育”。我对他们说:“我忠实履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不过,难道您们就不能把它打印成蒙古文发给我吗?”我想,这是像我这样对汉语、汉文不怎么熟悉的牧民的最基本的要求。谁知,我的这些话引出了该副局长的莫大火气,他冲着我大声地说道:
            锡林浩特有的是蒙古饭店,没有哪个人给我们找过象你这样的麻烦!这是中国!
            汉语、汉文是国家语言,我们只用汉语、汉文执法!如果愿意,你自己翻译去!
            你们这些人能怎的!
 临走时,还威胁说将要派人关闭我的饭店,要我关门停业。

    读到这里,我的心情很平静甚至觉得这位副局长甚为“爽直”,因为他道出了中国所谓“民族自治政策”及其附带产品“民族自治法”的虚伪和饰品本质:那些制度和规定是用来糊弄你们蒙古人的。除了你们自己,谁也不会把它当回事!谁叫你们没本事守住自己的故土、没本事拥有自己的国家,活该!

    必须指出的是,这是一种与倡导文化多元化的世界文明背道而驰的“爽直”,是只相信力量即真理的民族沙文主义戾气,是把除汉族以外的其它民族排除在中国国民行列的殖民思维,因而也是对现政权力促要建立的法治及具有统一认同心的多民族国家的战略目标的亵渎和破坏,是消减甚至扼杀其亲和力和政策效果的渎职行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14204c70101h4g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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