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

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牧民给中央巡视组的公开信

蒙古新闻
05/28/2015
美国

中央巡视组:你们好!

因我们赖以生存的的草场被侵占 草原生态被污染 生活困苦 上访告状十多年 法院不受理 政府不解决 忍无可忍 只得向你们申诉 望能深入调查 惩治腐败 伸张正义!我们的诉求如下:————

一, 彻查我嘎查非法将集体草场对外承包的黑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明文规定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但是 我嘎查领导在大多数牧民不知情的情况下, 于1998年擅自将嘎查的1200亩饲料基地承包给外地汉商葛岐晓 , 且协议书中规定的每年向嘎查“缴纳管理费一万元”广大牧民至今未受益分文,而且 协议书的内容混乱 一方面规定乙方的承包权限“从1999,4,15日至2013,4,14日止”(见协议书第四款)另一方面又规定“乙方开发使用十八年后 土地应归甲方所有”(见 协议书第五款)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且明显偏袒乙方。
协议书打着“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幌子 以低廉的价格让乙方代表葛岐晓受益巨大 而将广大牧民的权益剥夺殆尽。我们恳切希望巡视组能揭开此协议书明显反常的内幕 也望一并审查嘎查多年混乱的账目及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 承包人葛岐晓仗势欺人胡作非为多年 至今还在欺压广大蒙古族牧民 已引起民愤 希望对他严格审计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四十八条还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 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 再签订承包合同”,可我嘎查外包草场时 既未对内优先招标 更没向牧民公示外来承包人葛岐晓的信用资质,而是对他格外关照 ,抛开协议书对他的过份让步不谈 仅看承包期基层干部对他的放纵 便一目了然:葛岐晓承包1200亩饲料基地不久 便扩大经营 除了种草种树 还又挖塘养鱼 并建起三处大型蒙古包 更过分的是 他又侵占了我嘎查的2200亩草场放牧 且数量多达千只,自禁牧后 政府规定牧民每户养羊不得超过百只 但葛却依仗着与基层干部的关系飞扬跋扈挑战规则 牧民们多次向上反映均无济于事 他与各级官员的利益输送链条之长可见一斑。


开春以来 葛岐晓又私自揽下工程 挖开草场破坏生态铺设管道 牧民们闻讯又前往阻止 在牧民的压力下嘎查也发布告知书 责令葛岐晓“不得对该饲料地再次进行扩大投资”(见嘎查委员会于2015,4,26日发布的告知书)但葛仍置若罔闻 继续施工 还扬言若停工牧民需支付他62万赔偿金,,,近日牧民与葛方施工者再次冲突 对方打伤俩名牧民后 至今无人处理更不给经济赔偿 ,相反 葛的儿子把俩个牧民的摩托车砸烂后牧民报警 警方从轻发落 让葛的儿子给受害人各五百元了事 ,多年来 牧民为收回被侵占草场与葛发生纠纷时 都以葛岐晓方被当局偏袒而告终,近日393名忍无可忍的牧民 联合起来签字画押(原文后附) 写信上告一事表明 葛岐晓的所作所为 已引发民愤!


终上所述 因草场被非法侵占外租 且牧民未见实惠 任由官商勾结权益受损 气愤的牧民多年来一直上访告状打官司无门 从旗里走向呼和浩特以至北京 均无结果 , 恰逢中央巡视组前来内蒙古视察 故写信申诉 还望你们体恤底层牧民的疾苦 重拳打击横行乡里的贪官污吏 还给我们被侵占多年的草场 让牧民过得舒心些,,,


此致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
新忽热苏木 龙格图嘎查 签字后附。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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