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内蒙古乌兰察布建14.3万平米办公楼群 被指奢华

2013年10月30日00
工程项目部悬挂的效果图。  刘立民  摄工程项目部悬挂的效果图。 刘立民 摄

  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可容12000名处级干部办公,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新建的一处规模宏大的类殿堂式办公楼建筑群,被指奢华和浪费。值得反思的是,在中央三令五申不得建造豪华楼堂馆所的情况下,这样的建筑群何以能够一再出现?

  法治周末记者 刘立民

  发自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内蒙古冬来早。10月23日,北京还是红叶烂漫的深秋季节,乌兰察布市已经寒气逼人、水面结冰了。

  自乌兰察布市政府沿察哈尔街东行4公里左右,在路北有一处规模宏大的类殿堂式建筑群,主体已经完工,许多楼门口吊着厚门帘,里面有许多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内装修。

  “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主体由我们公司独自承建,面积太大了,装修只好分给另一家公司来做。”

  在施工现场,一名头戴安全帽、自称是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负责安全工作,尽管楼层不高,但“场面太大了,真担心出问题”。

  靠近察哈尔东大街的路边,东西两侧分别竖立着“市政府东”和“市政府西”两个19路公交车站牌,无论是现场施工的工人,还是附近的行人或者交警,甚至乌兰察布市政府的安保人员,都表示在建的这处楼群为“新市政府”。

  然而,乌兰察布市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却说此楼群由集宁区承建,是区党政、信访局、城投公司和市档案局的综合办公楼。

  这规模宏大的类殿堂式建筑群到底是市政府还是区政府所建?当地百姓说,其实不管是市政府办公楼还是区政府办公楼,这都是在“顶风作案”。

  今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但法治周末记者在乌兰察布采访期间,听到有人强调说该楼群始建于2012年年初,言下之意不在新建范围之内。然而,记者在查阅有关文件时发现,中央对党政机关建楼堂馆所早有规定,仅1999年和2007年就下发过两次通知,对党政办公场所的占地、人均面积和建筑标准等有着严格的规定。

  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级市,所辖11个旗县中有8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旗),集宁区是乌兰察布市唯一的区,人口30多万。当地百姓说,无论作为市政府还是区政府的办公场所,十几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难免有奢华和浪费之嫌。

  可容12000名处级干部办公

  东西对称,前后呼应,12栋面南背北的主楼与配楼构成几个单元,可单独成院使用,又与整个布局浑然一体。主楼高5层,墙体青石贴面,墨绿色的楼顶呈梯形,中间抬高,四周飘檐。有人说是仿宫殿式建筑,又有人说属于后现代风格,如果墙体和楼顶涂成红色,置身于其中的人很难分清是在宫殿还是在寺院。

  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这是乌兰察布市住建委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数据,平摊在5层高的楼房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很难形容。记者用随身携带的相机从各个角度都无法拍摄到楼群全景,按照国家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即使这里全为处级干部办公,也可容纳12000人办公。

  占地面积有多大?由于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拒绝采访,记者尚未得到官方的数字,但从19路公交车站牌来看,其长度就包含了“市政府西”和“市政府东”两个站牌,相当于一站地还要多,这使记者想到了北京地铁1号线“天安门东”和“天安门西”两站之间的距离。

  为了得到相对可靠的数据,记者驱车,根据里程表反复丈量“楼群”的占地面积,结果为东西长800米,南北宽600米,计48万平方米,约720亩。

  当地人认为这里是政府办公楼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因为楼群的气势大,“那么高,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不是政府谁敢这样建呀”?

  站在入口台阶下望楼群,只能看到楼顶。入口的正中央是50多米宽的水池,两边为17米宽的人行台阶,台阶两旁修建着花坛和一直延伸到东西边缘的苗圃。沿台阶而上,每登6级台阶90公分高就到达一个平台。平台长9米,再登6级台阶又一平台,随着逐步登高,楼群的面貌逐渐展现开来。如此7次,伴随7座水池,才到达与楼群地基平行的位置。上来后,是一个广场,离最近的一座楼也至少要再走100米。

  楼群后面紧紧依靠的,是一座并不太高的土山,上面种满树木,有500亩左右,记者原以为山是天然形成,但路边干活的村民告诉记者:“不对,山是人工堆起来的,取‘有靠山’的意思。原来有个小土包,‘上面’让把各处建楼挖地基的土运到这里。”

  据了解,楼群所占地主要为马莲渠乡小贲红村土地,小贲红村一超市老板对记者说:“占的有山地和耕地,水浇地8000元一亩(补偿),山地3000元一亩(补偿)。”记者看到,离此200多米的小贲红村,密布的民居低矮错落,与楼群形成巨大反差。

  “可高级着咧。”小贲红村村民崔某告诉记者,“新市政府”有自动清洗台阶系统,把电闸一开,水从高处平流下来,把台阶冲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流入下水道,“我在北京都没见过”。

  市政府?区政府?

  在施工现场,法治周末记者随机采访了近10名工人,都表示在装修“市政府”,甚至有人说得更详细:“市政府搬过来后,集宁区政府搬进现市政府办公。”

  工人的说法从当地一名退休法官口中也得到证实:“现在的市政府有400多间办公室,集宁区政府的所有工作人员每人占一间也用不完。”

  然而,工程的承建方内蒙古三建第七项目部刘经理却表示不太清楚,他说大概是“商务中心”,并将建筑面积缩水为6万多平方米。

  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办公室负责人赵鹏告诉记者,这是综合办公楼,具体在此办公的有集宁区党政机关、城投公司、信访局和市档案局,记者请其提供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详细数据,赵鹏表示要请示领导后才能答复,领导目前不在。

  记者到集宁区政府求证,接待记者的一位官员说:“不可能,我怎么没听说?骑自行车从那里过也不知道在建什么楼,你到市里去问吧。”

  “新建的楼群是集宁商务科技中心。”乌兰察布市宣传部李福柱科长告诉记者,“从集宁二字就能听明白,站牌所标地名不能为准。”

  在乌兰察布市发改委投资科,记者说明来意,一位工作人员站起来说:“我带你去找马局长,他知道。”

  马局长却把记者推到办公室主任处,需要先通过办公室他才能接受采访。当记者与办公室主任“交涉”完,仅仅几分钟,马局长的办公室房门紧锁,已经找不到人了。

  事后经查询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官方网站,马局长叫马玉峰,任能源局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

  法治周末记者又来到乌兰察布市住建委,在主任办公室,陈永杰主任安排工程科科长康焕忠接受采访。

  康焕忠科长把新建的楼群叫作“集宁商务及科技文化中心”,所讲与规划局大致相同,但开始说市科技馆要入住,后来变成了市档案馆。康焕忠不拿任何文字材料,记者每问一个问题他都跑出去,然后回来再作答,当记者提出看项目的相关批文时,被告知“管文件的人已经走了”。

  住建委对公交站牌“市政府”三字也不以为然:“那是公交公司的问题,站牌不等于地名。”

  诚如规划局与住建委所说,项目名称是“商务科技文化中心”,但入住单位却为集宁区党政机关、城投公司、信访局和市档案馆,审批立项与实际用途已经南辕北辙了。

  事实上,乌兰察布市现在的办公楼2004年才开始启用,各种硬件并不落伍,记者在楼内发现,许多房门关着,楼道里冷冷清清,即使有开门的,宽敞的房间内也只有一两个人办公,达不到必须扩大办公场所的程度。而且,同在一地,下级政府的办公条件远高于上级政府的事情似乎也不符合情理。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两赴乌兰察布明察暗访,采访过10余个单位部门,除公交站牌让官员的解释有些尴尬外,记者竟未从官方看到关于此楼群身份的只字片文。即便施工单位,在其住所外墙贴满曾经完成的工程图片,其他项目都标有名称,唯独此项目是一幅无字效果图。

  建楼巨资由谁出?

  “这楼的规格档次太高了。”搞建筑项目的付同斌看到照片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由于记者不懂建筑,便将拍摄的楼群内外照片传给付同斌,请他来估算一下造价。

  等了一夜,付同斌传给记者一份估算表,内容包括建筑成本、装修成本、场地平整绿化等10项,总计金额7.8亿元。“我都是按最保守计算的,占地费用没有计算在内。”付先生说。

  乌兰察布市住建委康焕忠科长给出的数字是3.9亿元,“这只是土建工程,不包括装修等费用”。对此,付同斌予以认可:“差不多,装修装饰规格高的往往超过土建费用。”

  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曾告诉记者,这个项目绝对不是国家投资,是地方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

  那么,这座“说不清楚”的楼群到底耗资几何?这笔巨资又是从何而来?乌兰察布市住建委康焕忠科长表示,承建方集宁区住建局应当清楚。

  法治周末记者在一处公园内找到“隐藏”其中的集宁区住建局,局长副局长均不在,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其他人并不知情,只有副局长卢利俊抽调在这个项目上,他已经两年不在住建局办公了。

  记者按照办公室主任提供的卢利俊手机号码拨打不接,但回短信说“正在开会”,记者发短信亮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卢未回短信,第二天打手机不接,也无短信回复。

  乌兰察布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所辖的11个旗市区县中,有8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旗),花费数亿元建造这样一座高档办公楼群是否值的和必要?民众又有什么样的看法?

  “我看挺好,新市政府成为乌兰察布市的一大亮点,这两年市领导把市容市貌改观了不少,我们拉着客人走在大街上也感到骄傲。”出租车司机丁师傅对记者说。

  但更多人表示,建造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劳民伤财,中看不中用,还不如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地方经济和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上。

  知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无论是什么“中心”,都是市政府拿区政府做挡箭牌,最终搬进去的一定是市政府。

  截至发稿,记者仍未看到批准该楼群占地和建设的任何文件,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文来源:法治周末)

http://news.sina.com.cn/c/2013-10-30/002628564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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