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

建立“ 蒙古语言文化自治区” 构想

蒙古新闻
10/12/2015
美国
作者 桑主达 . 格日乐图


1.把内蒙古自治区从蒙古族自治区改成蒙古语言文化自治区。蒙古语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官方语言,蒙古文化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官方文化。
2.在内蒙古自治区一切政府机关、银行、邮政、通信都必须实用蒙古语言文字。在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必须用蒙古汉两种文字。
3.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善的蒙授教育系统。为了给学生提供纯洁的蒙古语言环境,蒙授学校(幼儿园到高中)不得开设汉授班,汉授学校(幼儿园到高中)不得开设蒙授班;蒙授学校(幼儿园到高中)的所有教师职工必须是第一语言为蒙古语的人。蒙授学校(在大学是蒙授班)增设蒙古历史、文化、民俗课程。
4.每年内蒙古地方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总职位不低于30%的职位从蒙授考生里招聘。蒙古语人口集中的地方可以把比例调高。
5.取消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件上的民族栏,取消少数民族特权(比如高考加分、公务员考试加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等)实现民族平等。
6.内蒙古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分,取消户口本。内蒙古公民在内蒙古范围内可以自由的迁徙,而且有权随着迁徙而改变住址。每年入内蒙古户籍的区外人不能超过50人(不含区外蒙古语人口)
7.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位的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蒙古公民。(2)有蒙古语姓名。(3)会说流利的标准蒙古语。(4)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把蒙古语当成第一语言来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履行主席职务是穿蒙古袍、说蒙古语。
8.成立蒙古语局、给公民发放蒙古语证。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发放蒙古语证:(1)内蒙古公民。(2)有蒙古语姓名。(3)会说流利的蒙古语。(4)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把蒙古语当成第一语言来使用。
9.如果夫妻俩均有蒙古语姓名,而且均有蒙古语证的情况不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允许多生孩子。
10.从区外移民蒙古语人口,发蒙古语证,入内蒙古户籍;政府出台给予区外蒙古语人口的优惠政策,比如就业、购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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