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南(内)蒙古再次发生当局抓捕牧民事件

蒙古新闻
10/14/2015
美国
记者 NA HUO 

 萨仁高娃等牧民举牌抗议(早前照片)

当地时间周三(10/14日)下午,乌拉特中旗警方出动大批警力把在路边等候要求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的牧民全部抓进了东街派出所。被抓的具体人数不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在邻近的五原县考察工作,当牧民得到书记有可能到中旗的消息后便在“必经之路”边举牌等候,牌子上写着:“希望王君书记给牧民做主!”。
资深维权人士萨仁高娃女士也在被逮抓者之中。萨女士曾经几次被拘押,今年年初,她带领牧民到北京和呼和浩特上访,均被警方遣送。
牧民给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副局长张志清打电话询问,张证实了抓人的事实。张志清是打压牧民维权出了名的原刑警大队队长。张志清在电话里说:“抓了,因为他们(牧民)举牌子了,违法了”。
牧民在路边举牌等候王君的照片已经全部从微信上被删除。警方把牧民准备的上访材料全部抢走。
积极参与牧民维权的新娜女士证实,14日晚上七点左右,牧民吉日木图到派出所询问被抓牧民情况后失去了联系。牧民微信上的语音功能失效,发出的照片也很快被删除,可见他们“准备充足”。
警方对前往要人的牧民答复说,至少拘留他们15天。
新娜女士表示,“他们在吓唬牧民,无论如何明天(15日),更多牧民将到政府要求放人”。
新娜希望民众和媒体关注牧民的维权行为。

附件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 苏仑格图二队 牧民 准备的上访材料

内蒙古巡视组:你们好!

我们是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苏仑格图嘎查的牧民,因苏木嘎查干部利用职权,私自将我们嘎查的2200亩草场低价承包给外人, 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多年向上反映也无果,故再次向巡视组举报如下:

一,望彻查苏木嘎查干部将集体草场对外承包时黑幕。

我们嘎查的1200亩饲料基地是1968年时全体牧民用血汗艰辛开发出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明文规定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可是 1996年苏木干部巴图图拉格和额尔登孟克,未经嘎查牧民的同意就私下将我嘎查1200亩的饲料基地草场承包给了外来汉商葛歧晓,双方协议:葛某开发三年,种植十五年,每年上缴嘎查一万元管理费。(1)

1998年 第二轮草场承包时,嘎查干部巴图吉日格拉和德力格尔 非但未收回外包的草场,又再次把草场私自承包给了葛歧晓,还把承包面积扩大至2200亩,且文件显示 次年的管理费仅上缴了5200元。(2)

2008年嘎查干部宝迪贺西格和额尔登巴特尔,再一次未经牧民同意把草场承包给了葛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四十八条还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 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 再签订承包合同”,可我嘎查外包草场时 既未对内优先招标 更没向牧民公示外来承包人葛岐晓的信用资质,而是对他格外青睐照顾有加,这是极不正常的,牧民们早就议论纷纷 ,但人微言轻无可奈何,所以我们希望上级派人详查苏木嘎查几届干部多次承包给葛歧晓草场的黑幕,并期待着及早公布调查结果。

二,望上级派人清查苏木嘎查混乱的账目 审计外包草场的利润 把红利分给嘎查牧民。

基层干部打着“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幌子,以低廉的价格把集体草场承包给葛某,葛某获益巨大 而牧民的权益被剥夺殆尽。

葛歧晓在承包的2200亩草场上,不仅在现成的饲料基地种植,还超载养羊800余只,挖坑围池养鱼面积达89亩,种树35亩,建造大型蒙古包三座,平地建院30亩,还把原嘎查集体所有的118只羊据为已有。

知情人统计过 葛歧晓光种地的收益,每年每亩可达1448元,共计收入为1807104元,若加上其他收入更是可观,而这一切都是因他勾结基层干部 低价承包投机所得,说白了他的获利其实是侵占集体草场 剥夺牧民的利益所致!

多年来 牧民们一直对官商勾结 合法权益被剥夺深恶痛绝, 上访告状持续未断 但人微言轻无济于事,近日 393名牧民忍无可忍 联合起来签字画押欲继续上告,政府难道还要坐视不管?无视真在的民意吗?(3)

综上所述 因草场被非法侵占外租 嘎查牧民未见实惠 任由官商勾结权益受损 气愤的牧民多年来一直上访告状打官司无门 从旗里走向呼和浩特以至北京 均无结果 , 这回巡视组到旗里 故再次检举申诉 望你们能真在体恤底层牧民的疾苦 重拳打击横行乡里的贪官污吏 还给我们被侵占多年的草场 让我们过上舒心的日子!

此致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
新忽热苏木 苏仑格图二队 牧民(签名后附)
2015,9,8,

后附:
1, 苏木与葛某签的协议书;
2, 嘎查与葛某签的协议书;
3, 嘎查牧民的签名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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