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2014
“现在基层法院留不住年轻人!”连日来,记者走访自治区基层法院时,不少法院院长为此事挠头。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当前,自治区人民法庭建设从布局到人数配备,都有了较快进展,但法官“断层”,经费短缺,双语法官、翻译人才短缺等问题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职能的发挥。
记者从不久前召开的全区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暨人民法庭、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自治区共有104个基层法院,350个人民法庭。有的法庭配备了专用的巡回审判车辆及相应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部分配备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通讯和安保设施基本到位,现代化办公水平整体得到提升。但只有168个人民法庭的装备配备达到了《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113个人民法庭未实现与基层法院联网,未建设科技法庭,也未开展其他应用。据自治区高院的统计和分析:目前内蒙古各级法院受理的纯少数民族诉讼案件占所有案件的15%,蒙汉语混诉案件超过30%。而全区人民法庭能够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法官仅有119名,占基层法庭法官人数的10.62%。
据自治区高院的调查,呼伦贝尔市牧业四旗需用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案件达67%,但1997年至2007年10年间,当地法官人数从185人减少到114人,而双语法官由83人减少到47人;2005年至2013年,锡林郭勒盟的法官人数减少111人,下降23.4%,双语法官减少18人,下降15%,而同期收案却增加15%。
法官都去哪儿了?据介绍,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基层法院进人难。由于法官“门槛高”,法院现有在职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少,难以在现有人员中产生法官;二是基层法院条件艰苦,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人员大多不愿到边疆地区法院工作,法官录用难;三是双语法官来源渠道少。双语法官一般只能从当地的少数民族中产生。导致双语法官的严重短缺,影响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的审理和巡回审理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区规划建设的人民法庭中,尚有57个法庭待建。法庭建设资金不到位,影响了人民法庭建设的进度。还有,部分法庭装备条件较为落后,特别是信息化水平不高。全区法院普遍缺乏具有专业水准的翻译人员,再加上蒙文蒙语设施、资料匮乏,翻译人员不熟悉法律名词术语,使得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翻译工作不能同步进行。”在全区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自治区高院副院长金柱道出了内蒙古人民法庭建设及运行中面临的诸多困难。
他说,少数民族地区缺少双语法官的直接后果,是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保障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难以得到落实。不懂蒙语的法官很难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与当事人不能准确交流,难以取得少数民族当事人的信任,两便原则难以体现。
据了解,当前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日益增多,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却未能同步,蒙文翻译工作成为少数民族诉讼案件的一大软肋。一些少数民族当事人两种语言并用,法庭不得已只好聘请翻译,但翻译人员大多不熟悉法律名词术语,不能准确译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同一语意经常出现多种翻译版本,令审判人员无所适从。
记者了解到,全区各级法院普遍缺乏具有专业水准的翻译人员。高院翻译科仅有2名工作人员,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基本没有专职翻译人员。许多法院已经使用的电子远程签章系统、速录打字系统、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由于缺少蒙语软件,难以在民族诉讼案件中得到落实,极大地影响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胡芳 仲晓云 车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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