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

内蒙呼格冤死案,法院判家属可获国家赔偿206万元

蒙古新闻
12/31/2014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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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日前就18年前的呼格吉勒图被处决冤案作出裁决,受害者父母可获国家赔偿将近206万元人民币。有法律学者表示,呼格吉勒图案凸显中国大陆的司法不公,当局应该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制造冤案,处决无辜者的警方及法院的相关责任人,以杜绝类似冤案重演。

内蒙古高院2014年11月宣布重审18年前的呼格吉勒图案,并于本月中裁定,被处决 的被告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30日对受害者父母提出的赔偿要求作出裁决,支付受害者家人205.96多万元国家赔偿。

1996年,呼和浩特18岁纺织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警方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当地法院在案发后61天内完成一审和终审,裁决呼格吉勒图有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路透社12月31日发自北京的报道说,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母亲尚爱云对法庭判决的国家赔金额没有异议,表示尊重法庭决定。李三仁表示:我们的主要考虑是给他(呼格吉勒图)平反,至于该赔偿多少,国家说了算。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通过了《国家赔偿法》,并在2012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订。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法律学者滕彪周三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国大陆的《国家赔偿法》本身存在诸多问题,中国各地的执行也非常不利。这次内蒙古高院对呼格案作出较高的赔偿,只是一个个例。滕彪说,

“国家赔偿法赔偿标准很低,体现不出对生命的尊重。其次,执行更差。应该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很多当事人得不到赔偿、或赔偿极少,只有公众关注比较多的案件,才有可能得到相对较多的赔偿。”

滕彪表示,呼格冤案以及聂树斌被处决案这两桩死刑判决案,近日重回中国公众视线,凸显了中国司法不独立造成的种种司法不公。在呼格案受害者家属得到赔偿之后,当局还应该进一步对当年制造冤案责任人进行问责。他说,

“呼格案只有个别责任人正在被调查,绝大多数责任人并没得到任何追究。其他类似冤案错案被纠正后,也很少有责任人被追究。呼格案、聂树斌案等冤案是制度造成的,纠正这些冤案却是非常偶然、非制度性的。所以整个司法制度如果不敢,呼格的积极意义非常有限。”

在美国一直关注此案的郭宝胜牧师则认为,呼格父母失去爱子之痛无法用金钱补偿,而法庭判决对他们作出国家赔偿,金额还是太少。郭宝胜说,

“中国现在物价飞涨,两百多万对家属的补偿实在是九牛一毛,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呼格是一个这么年轻的生命,我觉得陪几千万都是不够的。现在贪污犯一贪都贪十几亿、几十亿的。”

中国大陆目前是全球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海外非政府组织“中美对话基金会”今年10月发布的数据表明,中国大陆去年一年处决了2400人。郭牧师表示,他希望呼格案的重判能对中国大陆执法的司法当局产生警示作用,今后会更谨慎对待死刑案件。他说,

“在新的一年希望有关当局缩小死刑范围。还有一个问题是中国一些犯人如果不判死刑判死缓、无期,很多人就会通过保外就医、假释等方法从监狱出来,中国的司法制度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会直接枪毙犯人。通过这两个冤案,我们看到死刑滥用对人的伤害,今年,有关当局要尽量刀下留人。”

法庭判处呼格案受害人父母可获国家赔偿206万元的新闻引起中国网民热议。黑龙江网民“北风和沙尘”发帖说: 200多万对那些狗官就是牛身1毛,他们用钱就摆平了?这样的冤案以后会屡禁不止;武汉一位网民说;“钱不是重要焦点,关键是哪些61天杀一人命的人员会怎么追责?” ;山东一位网友发帖说 :“ 赔偿的钱是国家的!也是老百姓的纳税钱!这钱应由办案人耒出!这样他们就不会再草菅人命了!”; 网名为“小灰灰的女王 ”说:,看了觉得很心酸,人命就值这点钱吗?才18岁啊,生命才刚刚开始,赔2000万都不多。

(记者: 唐琪薇 编辑:嘉华)

来源:自由亚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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