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死刑案重审不公开

蒙古新闻
来源:自由亚洲台
12/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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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16年前呼格吉勒图谋杀案的被告被执行了死刑。后来真凶现身认罪,这一冤案备受网民关注。内蒙古高院表示,将于近日重审案件,但坚持审理不公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居民呼格吉勒图1996年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时时只有18岁。8年之后的2004年,因强奸杀人被逮捕的赵志红,供认自己才是呼格吉勒图案中的杀人凶手。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因此多年上访,希望能为儿子翻案。

内蒙古高院11月20日通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该案将于近日重审。

中国媒体报道说,呼格吉勒图家人聘请的律师,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王振宇已经向内蒙高院寄出了将此案改作开庭审理的建议和申请,并要求目前在押的赵志红作为证人出庭,让呼格吉勒图案的重审能够体现司法公开。

不过,北京的《新京报》12月3号报道,内蒙高院通知呼格吉勒图的家人,该案的重审不会公开进行,赵志红也不会作为证人出现在重审法庭。法院人员对呼格吉勒图家人说,不公开重审是因为他们的儿子已经不在了,要保护当年受害者的个人隐私,并且要呼格吉勒图的家人“相信法院会对法律负责任,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广东一位法律工作者陈先生表示,高院有权决定案件重审是否公开,但在中国大陆,通常涉及明显为冤假错案的重审都不会公开,

“如果纠正过来了,后面会涉及到刑讯逼供,国家赔偿和一些人升官,问题在这里。我知道这个案子内参早就上去了,还是拖了很长时间不处理。公开了事情就曝光了。”

新京报的报道在网站刊登之后不久被撤下,再次刊出的报道被删减了一半左右内容,但这篇报道却已在网上广泛转发。据本台记者初步统计,对此发表评论的网民,99%以上对内蒙高院的决定不满。

一位网民表示:“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公平,赤裸裸的挑战人民,只有阴暗的丑陋才害怕阳光”。有人质疑说:“如果法院有公正,为何有如此冤案”。也有网友直接警告内蒙高院:“掩耳盗铃,我们不是傻子,瞎忽悠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人民群众对立面,你们迟早死无葬身之地”。

正在美国哈佛大学作访问学者的中国法律学者滕彪表示,该案不公开重审是当局不想公开当年严打运动的黑幕,也要保护一些目前在位的冤案制造者。他也认为缺乏司法独立和独立的新闻媒体监督,中国的冤案不可能减少。

“为什么纠正冤案这么困难,还是因为公权力得不到监督,还有家属包括律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还有一个显示的问题,当年处理冤案的公检法人员都升官了,有些变成主管一省的政法,他们当然不愿意纠正自己当时造成的冤案。”

广东的陈先生表示,过去中国大陆发生的冤案重审,也基本都采取不公开的形式。当局往往和受害者或家属达成所谓协议,对他们做出国家赔偿,条件往往是不能公开透露有关的详情。

“不公开的话还可以遮遮掩掩,事情纠正过来,原因不了了之,可能做一些赔偿,让家属封口,最多也就是这样。”

他表示,内蒙高院闭门重审,且不传赵志红和其他证人上庭公开作证,显然是希望最后以疑罪从无的理由宣布呼格吉勒图案为错判,而非为他彻底平反昭雪。

在美国的滕彪表示,他曾做过初步统计,目前中国大陆大概有数以百万的冤假错案,最终能够获得纠正的不足万分之一。

“这几年有一些重大冤案得到纠正,比如浙江张氏父子案,但这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我们在北京成立了一个研究所,搜集了很多被错判死刑和死缓的错案,那些案都没有得到纠正。”

中国媒体曾报道,数以百万计的上访民众中,约40%与司法不公有关。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依法治国,规定终身追究假案错案办案人责任。但在广东的陈先生认为,因为一些责任人往往位高权重,受害者无法追究,因此这些说法不可能对目前中国司法机关任意胡为的现状产生影响。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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