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内蒙古高院:呼格吉勒图杀人案改判,已被处决的被告人无罪

蒙古新闻
来源:自由亚洲他台
12/15/2014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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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内蒙古高院宣布已经被处决的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腾讯网视频截图)


告人无罪。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要解决中国的冤假错案问题,法庭必须改变仅仅依靠口供定罪的一贯做法。
中国官方新华社日前报道,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布已经被处决的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该案因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申诉,区高级法院11月19日启动再审程序,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判决:一、撤销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此时,被告已经被处决18年。
事发在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警方认定为凶手。61天后的6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有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时呼格吉勒图刚满18周岁。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交代参与的17起杀人案中包括了“4·9”毛纺厂厕所女尸案。真凶现身,证实呼格吉勒图是被冤枉的。他的父母不断申诉要求还儿子清白。直到2014年11月20日,区高级法院才决定再审此案。
在北京的律师郝劲松就此表示,在中国大陆,法院改判死刑判决这不是第一次,去年和前年都有类似死刑犯改判的案例:
“这次内蒙这个案件,很多年前,我就知道这个案件。当时内蒙公安破案心切,在没有抓到凶手的情况下,就将报案人当作凶手,屈打成招。在60多天内,仓促走完司法程序,然后把这个孩子给枪毙了。他的父母亲一直在申冤,如果该案的犯罪人不自己招供,那么这一冤案很难出现转机。”
报道说,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杀人案的审理漏洞百出,一是,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尸体检验报告不符。    二是,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三是,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原判认定的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除其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郝劲松律师说,过去,在中国大陆,警察办案,法院审案都只重口供,刑讯逼供问题严重:
“在缺乏物证和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就屈打成招,让很多人靠口供承认自己杀人,这样的审理就会造成很多冤案。目前司法纠正了很多这样的错案。判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有证据,证据要高度吻合,要有一个证据链,才可以定罪。现在,中国司法部门开始纠正错案,这是一件好事。”
内蒙古高级法院的通报说,12月15日上午,该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到申诉人家中,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表达真诚道歉,对呼格吉勒图的错判并被执行死刑深感痛心,希望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多多保重。
在湖北的律师张科科就此表示,法院仅仅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道歉还远远不够:
“必须追究办案警察、检察官和审判长的法律责任,他们将被告屈打成招,严重犯罪。既然犯法,就必须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张科科律师认为,18岁的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在当年的严打运动中被屈打成招的,又被匆匆执行了死刑,他说,在中国大陆:
“现在,这样的严打运动并没有消失,像山东招远邪教案出来后,全国各地又掀起了一场打击邪教的严打运动。严打的主体经常变,但是无论什么主题,这样的运动都会制造新的冤案。”

(记者:高山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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