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

网络谣言制造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
发布时间:2013-05-19 18:11:42

    近期,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微信中编造、传播所谓“我市新右旗牧民因断草而上吊”、“我市发生禽流感”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中4名传播谣言者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对10余人进行了教育训诫。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世界就在眼前,人们的表达更加自由,人人眼前都有了麦克风。于是,许多网民怀揣着一颗关注家乡、关注草原的热心,打开麦克风,表达着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当声音湮没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中时,有些人却失去了理智,忘记了初衷,不惜触犯法律的底线,夸大事实、虚构情节以吸引眼球,造谣生事。不得不说,如何提高对网络信息的判断能力,是我们当下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里,全社会都需要迅速补上的一门课程。不管何时补上这门课,做到不偏听偏信、不随意传谣,这是所有公民最起码需要具备的一项基本素养。
    事实上,在“新右旗牧民因断草而上吊”这一谣言在网上传播的时候,我市早已对如何抵御今年这场50年不遇的雪灾进行了周密安排,各种抗灾物资都已经运抵牧区各地。毫无疑问,造谣生事者置道德、法纪于不顾,置事实于不顾,严重污染网络舆论环境,令人深恶痛绝。造谣生事者在失去诚信的同时,也伤害了更多对互联网的广泛监督性抱有期待的正义的人们,也严重影响了网络媒体的健康发展。
    网络世界是公共空间,是许多现代人心灵栖息的家园。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就如破坏公共财物、向人群泼脏水一样,乃至更甚。八卦心理人皆有之,但是言论自由绝不等同于传播自由。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将网络纳入法治的轨道,保护公民的网络权益不受侵犯,是为了保护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个人、家庭、社会、网络世界均如此。如果想要最大程度地呈现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就需要更多的人遵守“规矩”,而“规矩”的底线,就是法律。社会公众应遵纪守法,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正常有序的网络环境,遏制和打击网络谣言,需各方面共同努力。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当真相大白于天下后,回过头来再看那些网络谣言时就会发现,分辨并不难。只要保持清醒头脑,不听风就是雨,人云亦云,就根本不会上当。其实,不信谣、不传谣,擦亮自己的一双慧眼,你就会在网络世界里拥有更加自由和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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