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并发布报告称:中国最大的煤炭公司神华集团,其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的煤制油项目导致当地水资源被破坏殆尽,同时涉嫌违法偷排工业污水。
“绿色和平”称,神华在鄂尔多斯的项目已经导致项目附近地区地下水位下降近百米。该组织在今年3月至7月对该项目进行了11次实地考察,称在神华集团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发现了高浓度的有毒化学物。绿色和平组织称还在沉积物样品中发现了很多其他的致癌化合物。
这份名为《噬水之煤: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项目超采地下水和违法排污调查》的报告将矛头指向了神华的煤制油项目。煤制油,是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油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一项技术。作为石油替代战略储备的一项技术,煤制油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争议。针对上述报告,神华集团的一名发言人发表了一则简单的声明说,公司正在非常严肃地对待这些指控,将启动对该项目的调查,以确保其符合所有的环保相关法规。
根据公开数据,平均每生产一吨石油,需要消耗4吨煤,10吨淡水,并排放9吨二氧化碳和4.8吨废水,面对这样的数字,即便是煤化工专家也对其持否定态度。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金涌曾经在各种场合表态说:“耗煤太多,高耗水高排放,煤制油不应作为商业行为加以提倡。”
事实上,回顾国家煤制油产业政策过去10年的发展,国家对于煤制油产业的发展一直持有“谨慎”甚至是“保守”的态度。这在2011年工信部出台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可见一斑。该规划明确指出:煤制油等现代煤化工项目要按照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考虑煤炭、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综合条件……适度布局,并指出“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和节能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地区,严格限制现代煤化工的发展。”
根据绿色和平组织成员多次实地考察,神华在鄂尔多斯的煤制油示范工程已经导致了浩勒报吉地区损失5000多万吨地下水。另据该组织测算,神华煤制油项目工业废水量约为644立方米/小时,按照装置的设计开工小时7440小时和100万吨每年的液化油产量计算,年污水产量达到479万吨。
作为国内第一个煤制油成功商业化生产的示范项目,神华集团在鄂尔多斯的煤制油项目承载更多的是在石油安全的背景下,国家能源储备的战略意义。但战略的高度并不等同于“不计成本”,尤其是不计当地生态和民生成本。
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神华本应遵守产业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煤炭、水资源、生态环境方面作出示范表率作用。但“绿色和平”东亚专案负责人邓萍对路透社表示:“神华声称其煤制油项目‘水耗低’和‘零排放’。我们的调查证明这些说法都是假的。”
该组织还呼吁神华集团立即停止对鄂尔多斯浩勒报吉农牧区环境和水资源的破坏。
与此同时,借由此事对国内如何理性发展煤化工产业进行的反思也显得尤为迫切。
中国煤炭资源集中在西北地区,包括内蒙、新疆等地区,而这些地区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脆弱,其中,内蒙煤资源占26%,水资源仅占1.6%,新疆煤资源占40%,水资源占3.1%,更不用说从化学结构上来说,煤化工,相比石油化工有着“高二氧化碳排放”的天然属性。
然而,“富煤少油”的国情同时也决定了在中国发展煤化工比石油化工具有绝对的成本优势。美国在页岩气产量大幅提升之后,正是利用廉价的天然气原料,创造了“再工业化”的契机,正在显示出其天然气制化工产品的巨大优势。所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相比传统的直接燃烧方式,在采用了先进的清洁煤技术以及污染物集中处理技术的前提条件下,煤化工也可减少污染排放。
因此,未来中国走一条合理的、可持续的煤化工道路是可行的。但从生态环境考虑,确实应该更为谨慎的对待煤化工产业中的“煤制油”项目。
如何合理、可持续地发展中国的煤化工产业呢?笔者认为首先要确定煤化工发展的优先方向。从煤炭产业演化与结构优化来看,从煤作为一次能源发电,到后来普遍进行的煤炭炼焦,包括煤制油和煤制气,以及目前正在研发的各种煤制高附加值工程材料,都应以“低耗煤、低排放、高附加值”为指导作为优先发展准则。高耗煤、高耗能和高排放的煤制油项目无论从经济还是生态环境的成本考虑,都不应成为“不计成本”优先发展的对象。
煤制油项目属于高耗水产业。所以,针对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特点,也应该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节水型煤化工,例如氢等离子法制乙炔工艺等。如此,在应对西北地区缺水问题的同时,也能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此次神华煤制油项目被曝光出的风险也暴露了中国在产业规划中的“软肋”,即国家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工信部、水利部以及环保部等相关部门虽然清楚煤制油项目的特点,但并未严格要求企业根据“以水定煤”的原则规划布局,否则,这一项目不会被允许在鄂尔多斯这一本已生态极其脆弱的地区落户。这一问题显得更为深层,也表明中国在重大项目规划中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其解决难度绝非纯粹的技术问题所能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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