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煤矿不成5亿元被挪用
40岁的郑小平是中国信安国际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案发后,该集团在深圳一家分公司的副总经理罗瑞作为公司方的代理人接受了南都记者的电话采访。罗瑞介绍,信安公司主营业是煤炭、酒店及地产。2009年3月,通过矿业经理张某,信安公司洽谈购买内蒙古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但公司资金面临压力,来自佛山南海的商人孙某进入郑小平的视野。
郑小平与孙某签订了协议,从2009年10月份至2011年3月份,孙某共陆续支付给信安公司5亿元人民币。但种种原因,买卖没谈成。可退款进行得并不顺利。这5亿元已被郑小平挪做他用。
据知情人透露,孙某付给郑小平的5亿元中,不少款项来自南海本地的民间借贷,利息也不低。至2011年12月,他等不下去了。
诈骗罪证据不足 富豪被取保候审
2011年12月19日,孙某报案。南海警方赴京,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郑小平刑拘。该案究竟应定性为经济纠纷还是犯罪?负责审查的南海检察院两次退回,要求补充侦查。最终因证据不足,郑小平取保候审。
据郑小平的代理律师称,被羁押期间,郑小平签订文书,欠孙某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共计人民币10亿6565万零920元,用以偿还债务。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一般是一年。如警方未有确凿的证据,该案将被挂起。郑、孙二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将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但今年1月,郑小平被网上追逃,罪名是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而经了解,其同案犯竟是自己的手下、矿业经理张某(至今仍未归案)。
4月21日,南海公安再将郑小平刑拘。
未被批捕 但被监视居住
5月27日,检察院对郑小平再次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然而,据称,从拘留所一出来,郑小平就被带到陌生的民房。南海警方宣布将依法对其监视居住。
信安公司委托的代理律师认为,郑小平的情况并不符合监视居住的法定条件,并向当地纪检部门、政法委逐级投诉,但都未获正式答复。据称,孙某曾多次到监视居住地拜会郑小平,股权变现、债权追回等是他们的主要话题。
公安部、最高检等曾多次下文,要求公检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郑小平家属认为郑、孙的经济纠纷已有切实解决方案,孙作为被害人的权益还可通过其它方式主张,警方不应再介入。但南海警方称是严格依法办案。
专家说法
两宗罪都不构成
今年4月28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为本案出具了《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这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具有重大的参考作用。
该意见书认为,就现有材料反映的事实,依照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明确作出以下结论:
1.郑小平主观上没有利用《股权转让协议》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合同诈骗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2 。郑小平没有伪造蒙祥煤炭公司、莱富矿业公司的印章,而且莱富矿业公司刻制本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具有伪造印章的性质,郑小平的行为不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参与论证的专家包括: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法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统筹:南都记者 邵铭
采写:南都记者 邵铭 门君诚
整合: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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